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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消费者身份 业者:用户名等不如身份证可靠

受访脚踏车出租业者表示,一辆脚踏车的成本要上百元,如要收取押金,价钱肯定不低。如果一家人一起来租四五辆车,押金可能就好几百块。此外,业者也怀疑这些改变是否真有必要。

改以电脑生成的用户名来辨识消费者身份,又或是收取订金作为出租器具的抵押固然可行,但部分受访业者认为这些方式依然不如身份证号码可靠。

为了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拟议修订指导原则,阻止商家和业者在进行网上销售、出租脚踏车等生意时,索取消费者的身份证资料。委员会也进一步建议出租脚踏车业者考虑收取押金,取代身份证为抵押。

东海岸脚踏车出租公司Rent-A-Bike经理洪金发(61岁)受访时说:“如果当局真的要这么规定,我们也只能想办法。但如果收押金,客户肯定不会答应。”

出租脚踏车时,Rent-A-Bike不会扣留身份证作为抵押,但会记下身份证号码。洪金发指出,一辆脚踏车的成本要上百元,如要收取押金防止租用者“跑路”,押金肯定不低。“如果一家人一起来租四五辆车,押金不就要几百块,怎么可能会有人给。”

脚踏车出租业者记录用户身份证号码纯粹是为防止有人偷车,如果改以手机号码追查消费者身份也不是不可能。但洪金发认为手机号码不如身份证可靠。他说:“如果对方一心要偷车,给个预付电话卡的号码,我们要怎么追查。”

每年主办多场婴儿用品展销会的Mummys Market,网上的预售商品同样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号码,方便取货时辨识身份。Mummys Market负责人陈韦连(37岁)说,由电脑生成独有订单号码并不难,只怕消费者不小心弄丢了订单,取不到货。“业者还是得要记下消费者的个人资料,方便辨识身份。如果不能用身份证号码,我们也可以用名字或电话。”

“改变网页要求消费者提供手机号码或电邮,一点也不困难。不过这是否真有必要?身份证号码对业者来说,除了辨识身份,还真的没什么价值。没有身份证在手,单有身份证号码,你能做些什么?碰到商家要求身份证号码时,我都会给,从未担心。”

拥有数十万名会员的职总平价合作社,在其会员报名表格上也有索取身份证号码。根据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的新指导原则,这日后将不被允许。

消费者表欢迎

职总平价受询时仅强调合作社一直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所有条规。对于新的调整,职总平价会继续和有关当局合作,确保作业符合要求。

业者虽对拟议的新指导原则心存疑问,但消费者大致表示欢迎。

家庭主妇钟明明(64岁)直言自己每次参加幸运抽奖时,不假思索就会按要求在表格上填写身份证号码。“新加坡在各方面一直很安全,所以国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意识也相对薄弱。虽然我自己没碰过被人盗用身份,但有条例保障消费者利益总是好的。”

消费者协会理事长黎学俊认为,新的指导原则将能减少业者和机构索取、使用和披露消费者身份证资料的情况。“我们曾接获投诉,指不良零售商声称要注册资料,索取消费者身份证,结果却以此威胁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配套。根据拟议的指导原则,零售商将不能再这么做。”

什么情况下业者能索取或看身份证?

可以

  • 在诊所注册看病
  • 报名托儿所
  • 办理手续入住酒店
  • 申请手机号码
  • 申请医疗或旅游保险
  • 买卖房屋
  • 进入大厦前换
  • 取访客通行证(但大厦不得扣留身份证作为归还通行证的抵押)
  • 购买香烟

不可以

  • 在商场换取免费停车固本
  • 网上购买戏票
  • 申请成为零售店会员
  • 参加幸运抽奖
  • 租用脚踏车等器材

(资料来源/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拟议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