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签插入巴士座位 男子恶作剧判罚3600元

男子感觉无聊,竟然作弄人,将牙签插入巴士座位,结果玩笑开大,昨天被判罚款3600元,并得赔偿325.91元损失。

被告林来成(60岁)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八天代替。

林径遥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说,他不判被告坐牢,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被告的行为可以接受或原谅,特别是被告已经是60岁的成年人。

被告案发时是园林景观技师,今年8月4日清晨6时20分,被告乘搭新捷运第123M号巴士上班。

巴士沿着立达路下段行驶,被告拿出三根牙签,将牙签插入隔壁座位,让牙签的一端凸出坐垫。

巴士抵达目的地,被告没有取出牙签便下巴士。

约6时40分,巴士车长驾驶巴士返回港湾巴士转换站,检查巴士时发现座位有牙签。新捷运过后报警。

被告的恶作剧行为,导致新捷运蒙受325.91元损失。被告并没有做出赔偿。

案情显示,被告感觉无聊,想要作弄人,才将牙签插入巴士座位。被告清楚知道这可能伤害到巴士乘客。

根据调查,事发当天早上,被告到中峇鲁地铁站对面的咖啡店吃早餐,在鱼圆面摊拿走三根牙签。

这不是被告第一次恶作剧,被告于今年7月间三次在乘搭新捷运第123M号巴士时,曾同样将牙签插入巴士座位上。

被告两个月前承认四项恶作剧控状,他求情说,他要照顾两个年幼孩子和年迈父母,希望法官轻判。

控方说,没有人在事件中受伤,被告不至于须坐牢,不过被告开这种玩笑,令人反感,也可能伤害到他人。

控方指被告的行为绝对不能故息,罚款数额必须具有阻慑作用。(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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