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加罚两违令者 金管局上诉成功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向高庭上诉成功,加重两个未经授权进行股票交易者的罚款。

其中一人王文兴面对的罚款加倍至15万元,另一人符如贞的罚款增加50%至7万5000元,两人还得承担金管局上诉的2万1000元堂费。

本报之前报道,遭当局起诉的男子王文兴在1998年被判破产,直到2008年才脱离穷籍。但他在2007年时,用前妻符如贞和另一人的证券交易户头买卖股票,欺骗了德意志摩根建富证券(现称兴业证券)和大华继显(UOB Kayhian),进而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

符如贞因允许王文兴用她的户头买卖股票,也被裁定违反该法令。金管局因此对两人提起民事诉讼,王文兴与符如贞分别被判7万5000元和5万元的民事罚款。

金管局认为罚款数额太轻,不足以反映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因而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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