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18年女友提分手 男子发狠伤人 判监27个月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相恋约18年的女友要分手,一名男子竟然发狠,手掐她颈项,并用开信刀割伤她,再用砖块砸她的头。

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4日,被告林国明(53岁)承认持武器蓄意伤人罪,前天被判坐牢27个月。

被告林国明与母亲傅金华以及女友刘碧娟(43岁)同住勿洛北组屋区。

案情显示,刘碧娟要和被告分手,今年5月提出要搬离被告家。6月3日晚上,两人一起吃晚餐庆祝被告生日。隔天凌晨约2时,刘碧娟下班回家,再次向被告提出分手。

凌晨5时至6时,被告锁上房门,叫醒刘碧娟要和她说话,刘碧娟不理他,准备开门离开。被告很生气,突然用双手掐她颈项。刘碧娟不停挣扎,两人跌倒在地上。刘碧娟踢被告,被告大力掐她颈项,导致她几乎失去意识。

傅金华听见吵闹声,走到被告房间,打开房门想进去,被告不让她进来。不过,傅金华冲进房间。刘碧娟趁机跑到客厅打电话向家人求助。家人叫她赶紧离开屋子。

被告知道后很生气,叫刘碧娟不要离开。刘碧娟试图逃出屋外,被告抓住她,用开信刀割她颈项。刘碧娟反抗,用手抓住开信刀,把刀子抛到走廊。被告仍不罢休,随手抓起砖头砸她的头部。傅金华想拉走被告,遭被告用脚踢。刘碧娟跑到楼上向邻居求助,邻居报警。她过后被送入医院。

根据医药报告,刘碧娟左颈有一道0.5公分伤口、身体多处瘀伤及颈项划伤等。此外,她头部划伤,必须缝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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