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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店屋及20万打官司母子五人和解

89岁老妇陈莲与四子起诉另三名儿子,索讨三间店屋的租金、要求变卖店屋,以及亡夫因外遇而给予老妇的20万元“补偿金”。诉辩双方已达成和解。

魏瑜嶙 郑靖豫 报道

elynh@sph.com.sg

peckgek@sph.com.sg

母子五人为了三间店屋和20万元“补偿金”对簿公堂,揭露一起老伴不忠、母子反目和兄弟失和的家庭纠纷。这起牵扯多年的纠葛昨天总算画下句点,母子握手言和。

案件前天(10月31日)开审,身为起诉人之一的89岁老妇陈莲原本预料在昨天开始供证,但是诉辩双方经过一个上午的磋商后协议和解。

诉方律师吴健青和辩方律师卓朝财事后向《联合早报》记者透露:“事情和平解决了,和解条件保密,各方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

陈莲连同四子林振华(55岁)去年入禀高庭起诉另外三名儿子,索讨三间店屋的租金、要求变卖店屋,以及亡夫林玉瑞给予她的20万元“补偿金”。遭起诉的是长子林振庆(60多岁)、二子林振宏(59岁)和幼子林振新(46岁)。

林振华则指三名兄弟没有履行父亲遗嘱执行人的责任,应由他取代成为执行人。

林玉瑞在2014年过世,陈莲目前和林振华同住。

揭丈夫与女佣有染

老妇获20万元补偿

陈莲和林玉瑞结婚超过60年,育有两女六子。林玉瑞过去经营鸡蛋农场,他和陈莲原本联名拥有三间位于德惠巷、实龙岗北和裕廊西的店屋,不过陈莲在2007年时已把德惠巷店屋的一半权益转给丈夫。

诉方律师早前在开庭陈词中说,一直以来店屋都是由林玉瑞及长子和二子打理的,即使身为店主之一,陈莲却未曾分得任何租金。

陈词中也指,陈莲在2009年发现丈夫和女佣有染,她在质问丈夫时却遭家暴。她在2010年申请离婚后,丈夫主动给她20万元作为施暴和不忠的补偿,陈莲于2011年撤销离婚申请。

这笔钱转入了陈莲与四子和幼子的联名户头,必须有三人的签名才能提取。陈莲称,幼子一直扣住这笔钱。

老妇称两儿子阻回家

她也称,她跟长子与二子的关系在丈夫去世后恶化,他们不让她进入寓所,甚至在铁门加一道锁,直到她报警后,两个儿子才肯罢休。

对于母亲的指控,三名答辩人称,父亲当初和母亲联名购买店屋是为了图“方便”,父亲没打算让她受益。相反的,长子和二子自年轻就在父亲的农场打工,父亲为了慰劳他们,在购买实龙岗和裕廊店屋时,也列入他们的名字。

此外,辩方质疑只分得200元遗产的林振华摆布母亲打官司,以得到父亲更多的遗产。

对于事情落幕有何感想,与母亲站在同一阵线的林振华受访时不愿多谈,只说:“不要再讲了,(事情闹上法院)大家都很伤心。没有满不满意,解决就解决了,不想再提以免让母亲伤心。”

记者尝试访问陈莲,但她微笑地指了指耳朵,示意她耳背。

代表两名兄长发言的林振新则说,他们很满意结果,最重要的是母亲的权益受到保护。

三名答辩人过后走上前跟母亲打招呼,并与林振华握手。(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