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琪 报道
suwenqi@sph.com.sg
为避免极端宗教观点危害本地社会,有关当局禁止两名外国回教传教士入境上游轮发表演讲,也从即日起禁止四本外国回教书籍在我国发行。
津巴布韦回教宗教司依斯迈蒙克(Ismail Menk)和马来西亚回教宗教师哈斯林(Haslin bin Baharim)原本受邀到一个回教主题游轮上开讲。游轮定于今年11月25日从新加坡出发到公海,29日回国。
两人都曾为其他活动申请杂项工作准证来我国传教,但是因他们的排外言论而未获批准。内政部昨天发文告说,绝不允许他们借由在游轮传教的方式,规避禁令约束。
四本外国刊物教义不良
不得在本地发行
依斯迈蒙克向来宣扬分离主义,包括指回教徒不得祝他人圣诞快乐或屠妖节快乐。哈斯林则曾多次发言挑拨回教和非回教社群之间的和睦关系,更指非回教徒为“离经叛道”。
内政部是在征询新加坡回教理事会、新加坡旅游局和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的意见后,拒绝两人入境。
内政部说:“这类造成分裂的观点会助长不容忍和排外行为,使不同社群逐渐疏远。这在新加坡多元种族和宗教的社会中是不被接受的。”
不少主张极端教义的传教士也通过著书传播思想。通讯及新闻部的文告说,被禁的四本外国刊物是在2011年至2016年间出版,所印载的不良教义可能导致社会分裂,并散播不信任、仇恨,甚至暴力,因此将它们列为禁书。
据了解,这些书籍原本是回教学校交由回理会进行审核的。四本书是“Kitab Tauhid 1”“Seri Buku Aqidah – Kitab Tauhid”“Al-Wajiz – Ensiklopedi Fiqih Islam Dalam Al-Quran Dan As-Sunnah As-Shahihah”和“Bimbingan Islam Untuk Hidup Muslim – Petunjuk Praktis Menjadi Muslim Seutuhnya Dari Lahir Sampai Mati Berdasarkan Al-Qur’an dan Sunnah Rasulullah”。
文告强调,政府对意图在不同宗教团体之间提倡仇恨和暴力的个人或刊物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禁书令即日起生效,持有这些书籍的公众应主动交给警方。根据不良刊物法令,发行或持有违禁刊物都属违法,违例者可被判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
今年6月,本地回教宗教师拉苏尔(Rasul Dahri)的九本著作也在同个法令下被禁,他申请宗教师鉴定资格也遭驳回。
雅国吁举报激进主义者
文告引述主管回教事务的通讯及新闻部长雅国博士说,我国面对的极端主义威胁是真实的,不可小觑。“必要时,我们将毫不犹豫采取严厉行动。但是我们无法凭一己之力达成目的。我们需要大家支持对抗极端主义,对倾向激进化的个人或教义保持警惕并通报当局,以保护新加坡。”
回理会分别对两份文告做出回应。它说,有关传教士和刊物明显违背回教宗教师鉴定计划(Asatizah Recognition Scheme,简称ARS)的道德守则,与新加坡回教徒身份的精神,以及本地回教社群追求进步和包容的宗教愿景背道而驰,回理会绝不支持。
回理会分别对两份文告做出回应。它说,有关传教士和刊物明显违背回教宗教师鉴定计划的道德守则,与新加坡回教徒身份的精神,以及本地回教社群追求进步和包容的宗教愿景背道而驰,回理会绝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