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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六外劳收取回扣 公司董事坐牢六星期

黄楷婷 报道

ktwong@sph.com.sg

一名公司董事向六名外籍劳工收取3650元回扣,被判坐牢六个星期。

人力部昨天发文告,指担任Yuan Chun Contractor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袁顺高(46岁)在去年3月至7月间,向两名客工每月收取200元,并从去年4月至7月间,从另外四名客工的每月薪水中扣除150元,作为他们受聘的保证金。

袁顺高告诉其中一些客工,若不支付这笔钱,客工的工作准证将不获更新,他所收取的回扣总数为3650元。

人力部说,这笔款项在人力部介入后,已经归还给客工。

袁顺高共面对21项控状,他被判坐牢六个星期,他和公司也被禁止聘请外劳。

收取回扣以作为雇用条件是违法行为,若罪成,每项控状可判罚款最高三万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醒客工若被迫支付回扣,应该立即求助,拨打人力部热线6438-5122或外籍劳工中心热线6536-2692。

公众也可通过电邮mom_fmmd@mom.gov.sg或热线6438-5122提供详情给人力部。所有资料将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