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鲁胜: 总检察署以藐视法庭罪提诉讼 是为维护我国法律体系诚信

蓝云舟 yznam@sph.com.sg

总检察署以藐视法庭罪名起诉任何人时,不是为了捞取政治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我国法律体系诚信。

总检察长黄鲁胜19日在《新加坡法律评论》的常年演讲会(Singapore Law Review Lecture)上指出,总检察署在我国司法体系的独立和诚信受抨击时不会坐视不理,否则这些攻击会“严重削弱公众对新加坡司法的信心”。历任总检察长也一贯采取这样的做法。

他说:“公众拥有不认同法官判决的自由。司法判决并不免受批评,也不应免受批评。不过,我们不会容忍任何对司法体系的恶意中伤。”

黄鲁胜当天的演讲题目为“以公共利益进行诉讼所面对的复杂挑战”。他说,总检察署为了维护自身的诚信,除了审视总检察署本身的每一项决定,也采取行动制约任何不公或无凭据指控总检察署不独立的人。

总检察署两个月前入禀高庭并获高庭批准,对李显扬长子李绳武展开初级聆讯。

李绳武今年7月15日在面簿贴文,指新加坡政府“好争讼”、法庭制度“温顺”,并分享《纽约时报》2010年有关我国新闻审查现象的评论。总检察署指他对我国司法制度作出“严重和毫无根据的攻击”,于7月21日向他发出警告,要求他删除贴文和刊文道歉。李绳武过后只修改原文以“澄清本意”,但没有道歉。

黄鲁胜在演讲中强调,身为总检察长,他同时兼任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和公共检察官两项职责。在第一个角色中,总检察署只提供法律咨询,最后如何执行政策是政府的决定。

但身为公共检察官,总检察署必须“根据公共利益”决定是否展开任何诉讼。除了维护司法和法律体系的公信力,总检察署提出诉讼的目的也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提倡尊重合法权利的文化,及照顾到更广大的目标,如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促进环境可持续性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