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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挑衅掌掴咬伤男生 少女被判七天短期拘留

苏文琪 报道

suwenqi@sph.com.sg

少女无缘无故以言语挑衅比她小六岁的中学生,还用空塑料瓶主动挑架,并掌掴和咬伤对方。

被告陈琳(译音,Lynn Chan)本月刚过20岁生日,日前承认一项蓄意伤人控状。

国家法院法官谭东光昨天判被告七天短期拘留。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区为基础的一种刑罚,监禁最长达14天,刑满后不留案底。

与此同时,法官判被告六个月的日间报到令,要她佩戴电子追踪器,每晚10时至隔天早上6时之间不得外出。被告也须在12个月内完成1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今年3月22日下午5时50分左右,被告在义顺一所中学附近组屋的二楼单位内,不知何故以种族歧视字眼辱骂在楼下人行道站着的13岁男生。

男生刚放学,正等着母亲接他回家。他转过身寻找声音的源头,与在二楼的被告对视。被告接着大声叫喊男生,问他是不是想打架。

男生没理会被告的挑衅,后者却下楼与他对峙,然后手握空塑料瓶敲打他左边脸颊,接着又掌掴他至少五下。两人纠缠起来,间中被告往受害者的背部咬了一口,甚至将他拉倒在地。

受害者的教师目睹袭击过程,赶紧上前帮助学生,被告此时已离开。整个过程也被教师车上的行车记录器拍下,刚好到场的受害者母亲马上报案。

为保护仍未成年的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男生身份的资料。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昨天法官下判时,她一度失控痛哭。她求情时说,曾试着赔偿受害者318元,并附上一封道歉信,但受害者父亲拒绝接受。

法官下判前说,被告无缘无故伤害一名孩子,导致他身心受创,但念在被告诚心忏悔,而判她七天短期拘留,并且须接受六个月日间报到令,以及180小时社区服务令。

被告向法官申请延后一周服刑,以庆祝家人的生日,结果获准本月17日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