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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私吞公司14万元 判监12个月

由于公司规定,任何介绍新客户给公司的人都能得到一笔佣金,但身为公司职员,被告陈成刚无法享有公司发出的佣金。不过,陈成刚每次替公司争取到生意后,都会“支付佣金”给自己。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老板回台湾定居把公司交由男子打理,他却趁机亏空公款骗取公司近14万元。

台湾男子陈成刚(44岁)承认六项欺骗控状,另外18项相同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他昨天被判坐牢12个月。陈成刚是本地永久居民,案发时在9 & Nine贸易私人有限公司任职,他在这家公司工作18年,一路从技术人员升任经理,2015年8月辞职。

公司负责人许英文(70岁)在生意上了轨道后便回台湾定居,把公司的日常运作交由陈成刚负责。许英文也留下了一本他预签的支票簿,每当公司需要支出时,陈成刚只需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就能开出支票。支票簿由书记保管。

公司规定,任何介绍新客户给9 & Nine的人都能得到一笔佣金,但身为公司职员,陈成刚无法享有公司发出的佣金。不过,陈成刚每次替公司争取到生意后,都会“支付佣金”给自己。

根据案情,陈成刚多次以支付佣金为幌子骗书记替他准备支票,但事实上钱都进了他的口袋。他会把支票交给上头列明的“收款人”,之后再指示对方把钱提出交给他。

他使用同样的手段,在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之间骗取公司共13万8000多元,每一次的款额最少450元,最多约2万2000元。

许英文于2015年10月,也就是陈成刚离职两个月后报警。

陈成刚事后已全额赔偿了公司的损失。代表他的严贤婷律师求情时说,陈成刚年迈的母亲健康不佳,得动膝盖手术,但是他却凑不出钱来,所以才会克制不住而犯罪。(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