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靖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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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没查证客户身份及没确认代为转移200万美元的目的,被三司特别庭吊销执照两年和施加最高10万元罚款。
曾俊辉于2008年和2011年18次代两家公司,接收款项后把它们转出去。然而,公司不直接转账,反而通过曾俊辉独资经营的C H Chan & Co律师事务所代劳,引起银行关注而在2011年向曾俊辉提问。曾俊辉于是向客户了解,可是客户不但没回答,也停止委托曾俊辉转账。
2014年,律师公会收到匿名信,投诉曾俊辉协助转账,疑帮忙洗黑钱。
曾俊辉承认在2008年5月至8月,在没证实Institute of Business Management & Financial Services的身份,也没确认这个客户与收款方之间的商业关系,就接受前者的指示转移17万2850美元(约23万4730新元)、5万5000澳元(5万8300新元)及三万欧元(约4万8000新元)。
此外,他承认在2011年10月至11月,没查证Investment Suisse的背景,也没确认这个客户与收款方之间的商业关系,协助它转移约179万3000美元。
大法官:不是技术违规
而是相当严重行为
大法官梅达顺上周代表三司特别庭,下令曾俊辉(47岁)暂停执业两年和罚款10万元时说,他允许客户滥用他律师的身份,以他是让人尊敬的律师为掩饰来帮忙转账,这不是技术违规而是相当严重的行为。
“吊销期应相当显著,因为答辩人(曾俊辉)没有尽职调查,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就进行转账。”
由大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及郑永光法官组成的三司在斟酌曾俊辉的处分时,也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小,以及曾俊辉从转账中抽取5%酬劳,即约9万美元。然而,他们同时念及这名执业18年律师承认控状,没有抗辩。大法官说,10万元最高罚款是要曾俊辉交出他从转账中赚取的收入。
曾俊辉因其他与本案无关的事项,今年开始被吊销执照15个月。因此,他被施加的吊销期将在现今的吊销期结束后才生效。
曾俊辉以他至今无业而面对经济困难为由,获准推迟一年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