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民选总统制涉公共利益 陈清木无须支付答辩人堂费

杨浚鑫 报道

yeoch@sph.com.sg

陈清木质疑国会启动总统保留选举不合法一案,尽管他上诉失败,但由于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法庭下令他无须交付答辩人的法律费用。

曾参与2011年总统选举的陈清木医生,今年5月入禀高庭,指黄金辉不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总统,启动保留机制应从首个民选总统王鼎昌算起。

上诉庭五司在8月23日裁定他上诉失败,陈清水透露,他无须支付答辩人的法律费用。

这起案件的答辩人是总检察长。陈清木昨天在个人面簿发贴文说,答辩人原本要求法庭下令由陈清木支付3万元的堂费,但他的律师极力反对,并以“公共利益”为辩驳理由。

陈清木解释,如果案件具有广泛重要性、涉及公共利益,法庭可裁决起诉人即使败诉,也无须支付答辩人的法律费用。前提是,起诉人的投诉必须合理,而且答辩人须为政府代表。

陈清木说,答辩人最终同意,法庭无须针对法律费用下达庭令,意味着陈清木不用交付答辩人的法律费用。

他也说,自己采取法律行动时,许多人曾劝他不要浪费钱,否则可能要负担上千元的法律费用。

但陈清木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他说:“我的律师团严肃地阐明论点,负责任地处理这个案件,没有进行诋毁。如今,新加坡人更了解这个课题。尽管我没有胜诉,但案件至少为我们找到了一些答案。”

上诉庭五司在裁决陈清木上诉失败时曾指出,国会有权决定从哪一任总统开始计算保留选举何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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