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名给哥哥保管却变成礼物 水管工争回洋房部分权益

为了避免房地产被拍卖,水管工谢国荣将洋房的三分一权益转给哥哥谢国姚,后者辩称是弟弟的礼物。但三司认为,谢国荣在面对财务困境时,将洋房赠送给哥哥,是不可思议的。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水管工把市值约500万元洋房的三分之一权益转到土木工程师哥哥的名下,这究竟是礼物或只是托哥哥保管?

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裁定水管工谢国荣(60岁)在1987年把杨厝港路一带一间洋房的三分之一权益转给哥哥谢国姚,不是赠予而是让后者当信托人代为保管而已。由赵锡燊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推翻高庭去年做出的判决。

根据三司在星期三发表的判词,谢国姚兄弟的父母在1978年以6万8000元买下惹兰克朱蒙(Jalan Kechubong)一层楼高的洋房,并以夫妇和谢国荣的名字注册为屋主,各拥有三分之一权益。谢国荣是他们九个子女中排行第六,也是唯一愿意继承父亲衣钵当水管工的人。

洋房权益转给哥哥

弟弟分文未得

不过,父亲的生意失败,导致成为抵押品的洋房可能会被银行拍卖。为了保住房地产,洋房在1984年、1987年和1991年在数名儿女之间转手。目前,洋房仅在谢国姚夫妻名下,他们以分权拥有,各占一半权益。

本案的争议点是谢国荣在1987年把他三分之一权益转给谢国姚。表面上,此交易以12万6000元成交,但兄弟之间没有金钱转手。洋房由谢国荣转给谢国姚,是为了让后者能名正言顺使用他的公积金和融资来应付房贷,避免一家人同住的洋房被拍卖。不过,谢国荣曾掏出10万元支付部分房贷。

虽然谢国姚承认接受谢国荣的三分之一权益时,分文没有付给弟弟,但他辩称那是弟弟送他的礼物。再说,谢国荣申请政府组屋时,申报没有其他房地产,因此可见这名水管工把洋房权益转到谢国姚名下后,不再把自己当成是洋房的屋主。

此外,当谢国姚夫妇在1999年花了据说100万元把洋房从一层楼扩建至三层楼高时,谢国荣默不吭声,也没出资。

然而,谢国荣解释说,洋房在他要结婚时已住满了三代,他当时就睡在储藏室。他为了方便谢国姚一家大小,才和妻子搬到组屋去住。因此,当谢国姚夫妇要扩建洋房时,他已不住在洋房里,所以不理会扩建一事。而且,谢国姚夫妇是专业人士,一个是土木工程师,一个是会计师,理应明白扩建不完全属于他们的洋房是带有风险的。

三司认为,谢国荣不可能会把洋房三分之一权益赠给谢国姚。

“因为当时在1987年转名时,谢国荣收入不高,在父亲公司经营失败后,才刚开始自己的水管工程生意。既然洋房的三分之一权益是他最宝贵的资产,在他陷入财务困境时把它让出去,尤其受益人是刚成为工程师、拥有更好事业和经济前景的谢国姚,在我们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

此外,上诉庭接受谢国荣的解释,相信他对扩建不闻不问,因为他既不住在那里,也没有人要求他承担扩建费,且不影响他拥有洋房的权益。谢国荣迟至母亲2014年10月去世的隔年,在双亲都不在后,才讨回自己的三分之一权益。

为了公平,三司下令谢国荣偿还谢国姚夫妇,洋房扩建费的三分之一。(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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