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两男生疑捏造证据 涉猥亵前男教师无罪

前小学男教师被指对两名未成年男学生做出猥亵行为,但他提出论据证明两名男生有明确的撒谎动机,因此他们很可能捏造证据诬告老师,法官最后裁决前男教师罪名不成立。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前小学男教师被指对两名未成年男学生做出猥亵行为,三年多前被控,案经审讯后,法官认为那两名男生有撒谎动机,可能串通捏造证据诬告男教师,昨天裁决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案发时是北部一所小学的教师,担任科学部门主任。他目前无业。两名男生当时13岁和14岁,案发时参加学校制服队伍。

吴约翰法官下判时指出,辩方提出论据证明两名男生有明确的撒谎动机,而这可能是因被告被认为对那名13岁男生过于严厉,以及对他的批评不公平,导致该男生离开制服队伍。

有鉴于此,法庭无法排除两名男生可能串通捏造证据诬告被告。

法官指出,13岁男生指被告多次使用猥亵手法按摩他,但却无法详细描述。此外,男生在其中一项控状中,指被告于2012年的耶稣受难节之前对他做出猥亵行为,但辩方提出文件证据反驳男生的说法,这使男生的证据很可疑。

因此法官认为,两名男生是有可能串通诬告被告。

两男生证词不可靠

法官说,控方必须提出确凿证据,两名男生的证词必须可靠和真实,法庭才能定被告的罪。他说,两名男生的证词没有佐证,相反的,被告的证词可靠,提出合理疑点。被告并不是纯粹否认,他提出间接却可靠的证据,因此接受男生的证据很不“安全”。

基于辩方提出多个合理疑点,法官认为定被告的罪不“安全”。

被告是在2014年被控,原本面对11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其中八项涉及13岁男生,三项涉及14岁男生。控方以涉及13岁男生的控状进行审讯,涉及14岁男生的控状暂时搁下。

案件去年9月进行审讯,14岁男生也出庭为13岁男生作证。案件审讯中途,法官在控方的申请下,批准撤销五项控状,判被告无事省释,因此只审三项控状,包括两项修改过的控状。

有关的控状指被告在2012年4月到2013年初犯案,地点是在被告住家,包括用手触摸男生下体,并把男生的手摆在他的下体;要男生按摩他下体,以及按摩男生下体。

案件断断续续审讯11天,根据辩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并没有否认和13岁男生关系密切,属于“干爹和干儿子”的关系。被告承认替男生按摩,并叫男生为他按摩,但都没有接触到下体部位,也没做出猥亵行为。

辩方指男生捏造事实,企图报复被告要他离开制服队伍。

法官认为控方无法提出充足证据,最终裁决被告无罪。目前不清楚控方是否会上诉。

至于涉及14岁男生的控状,由于他去年底逝世,法官案展本月26日决定如何处理。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