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公寓的常年会员大会上意指三名管理委员会成员不诚实和欺骗居民,事后屡次拒绝道歉。事情因此闹上法庭,法庭裁定副教授所言具诽谤性,下令他赔偿共12万元给三名委员。
事件于去年3月4日发生在武吉知马的嘉皇居(Duchess Residences)公寓。高树超副教授诽谤的是三名管委会成员,包括主席陈国洸高级律师、时任财政的柯国金和当时的秘书鄞宪民。
柯国金是上市公司MTQ Corporation的非执行主席;鄞宪民现为数家上市公司如虎豹企业有限公司和建筑商许兄弟集团等的独立董事,同时也是新加坡潮州总会理事。
由于公寓发展商陷入一起纠纷中,一些款项没有按时入账,以致公寓面对财务周转问题。
根据判词,公寓管委会于是在2015年6月召开特别会议,希望向居民征收一笔特别款项(special levy),居民一致通过提案。
居民分期三次支付这笔特别款项,但管委会在2015年9月收到发展商的汇款,于是取消了原定去年3月到期的最后一次分期付款。
高树超在去年3月4日的常年大会上发问时,质疑管委会有意隐瞒和对居民作出错误陈述。管委会要求他收回这番话,高树超听了解释后最终同意他用词不当,但是不肯就此道歉。
管委会事后写信再次给予高树超机会道歉,不过他拒绝。
在这之前,2015年6月底,高树超收到第一期分期付款的结单时,曾发电邮给管委会称征收特别款项是“违法的”,要管委会修正错误,他在电邮末端以法学院副教授职衔署名。管委会同年12月发律师信追讨这笔2000多元的欠款,高树超仍不买账。
诉方认为高树超摆出敌对姿态,暗示他是法律专家,要管委会别再向他追讨特别付款。
自行辩护的高树超称,他是一名“懂得法律的法学教授”,有义务就管委会任何不合规的行为提出疑问,而其他居民也有权知道相关信息。他否认话带诽谤意味。
不过国家法院法官谢国权同意诉方的立场,认为高树超的说话带有恶意,事前没有确认事情原委。高树超并非为了照顾其他居民的利益才说出那番话,他是唯一没有付款的居民,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交特别款项。
法官也说,高树超的诽谤性质严重,因为三名起诉人都是有社会地位的人,而且高树超是一名法学院副教授,他的话比一般不谙法律的人更具分量。但在制定赔偿金额时也考虑到高树超没有特别针对某一个人,而是一组人,所以伤害较低。
另一方面,法官已在另一起诉讼中,下令高树超补上拖欠的特别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