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大耳窿活动 三年轻女子被捕

新闻30秒

三名年龄介于21岁至24岁的女子因涉嫌大耳窿活动,昨天被控上法庭。

警方前天发文告说,警方在本月13日和14日接获多起大耳窿骚扰的投报,报案者称车辆遭人喷红漆并留下追债字条。

刑事侦查局和勿洛警署的警员展开调查后,通过警方电眼(PolCam)掌握了其中一名嫌犯的身份,并在本月15日于巴耶利峇路一带将她逮捕。

执法人员随后掌握另两名同伙的身份,并于同天在榜鹅中心第83座组屋将她们逮捕。

在放贷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下,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将会被判坐牢不超过五年,罚款5000元至五万元,鞭刑最多六下。

警方表示绝不容忍大耳窿骚扰行为,蓄意破坏财产者将被迅速逮捕并依法严惩。警方将竭力捉拿干案者,无论年龄都必须让他们为自己的恶行负起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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