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靖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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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天驳回拉维律师挑战民选总统制度和近期相关修改有违宪法的申请,因为他不符合提出申请的法律条件。而且,法官确认民选总统的宪法是合法通过的,在法律上有效。
拉维律师(48岁)上个月入禀高庭,质疑民选总统制度和去年的相关修改不符合宪法。他称,在1991年生效的民选总统制度,剥夺了人民自由竞选的机会。至于在去年缩窄竞选总统资格,只让某个种族的候选人参选,他则指这是种族歧视。
国会在去年11月通过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正)法案,其中一项改变为:如果连续五届总统选举,即30年内没有某个种族代表当选总统,第六届选举只保留给该族群竞选。
施奇恩法官昨天经过五六个小时内堂审理拉维的申请后,裁定他没有提出挑战的法律资格。除非涉及个人利益、蒙受特别伤害或者有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存在,否则对公共法律提出挑战的申请人就不具法律资格。
换言之,公民不能单凭公民的身份,就能称他具有个人利益,有资格挑战某个条文违宪。
此外,施奇恩法官确认民选总统制度和去年的相关修宪合法通过,因此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除了驳回拉维的申请,法官下令目前没有执业的拉维支付总检察署6000元律师费以及2000多元的诉讼开支。
总检察署由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带领的五人政府律师团反对拉维的申请。
基于本案时间上紧迫,拉维若要提出上诉,必须在七天之内,即最迟本月22日入禀法庭。总统大选定于今年9月举行,本届资格保留给马来族候选人。
陈清木也入禀高庭
最快本月底开审
除了拉维,前总统参选人陈清木医生也针对第一任民选总统的问题入禀高庭。
在2011年总统选举中以微差落败的陈清木,希望高庭阐明为何第一任民选总统是从前总统黄金辉算起,以致下届总统选举须启动保留选举机制。陈清木促请法庭定夺,这么做是否符合我国宪法中两项与保留选举机制细节有关的条文。有关审讯最快在月底开始。
除非涉及个人利益、蒙受特别伤害或者有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存在,否则对公共法律提出挑战的申请人就不具法律资格。
——高庭法官施奇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