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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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来新找工作的马来西亚籍女子人生地不熟,于是拜托素未谋面的本地网友带路,结果却遭对方带回家强奸。
被告叶俊诚(26岁,无业)承认强奸、性侵和非礼等罪状,昨天被判入狱14年和鞭打22下。案件于2013年发生在他的淡滨尼33街住家,他当时22岁,在民防部队服役。来自沙巴的女子当时20岁。
叶俊诚2011年通过面簿结识女子,两人曾几次在网上聊天。2013年2月,女子打算到新加坡找工作和租房子,便主动联络叶俊诚希望对方能替她带路。
同年3月4日,叶俊诚骗长官说他要到医院探望祖父要求早退,以便能在上午9时30分跟女子会面。女子和房东约好当天上午10时30分看房子。
案情显示,叶俊诚称要先回家洗澡和换下制服,女子于是跟着他回家,当时叶俊诚的婆婆也在家。
洗完澡后,叶俊诚把女子拉进房锁上房门,然后向女子示爱并要对方跟男友分手,还说能满足她的经济需要。他随即对女子动手动脚,女子试图开门逃跑和向叶俊诚的婆婆求助,不过门把坏了打不开,呼叫也没人回应。
威胁女子要“先奸后杀”
叶俊诚这时捂着女子的嘴,还刻意让她看见桌上的一卷胶带。女子尝试离开,但是叶俊诚不理她的挣扎,一再重复要证明自己有多爱她。叶俊诚最后得逞,过程中他威胁女子要“先奸后杀”。
被恐惧吞噬的女子一心只想活命,迫于无奈不得不听从叶俊诚的指示替他口交等。
第一轮强奸后,叶俊诚用衣架把门打开,虽然当时被告的婆婆就站在虚掩的门后,但是女子为了保命不敢求救。叶俊诚待婆婆走后逼女子与他合照,也不让对方穿回裤子。
女子绞尽脑汁想要逃跑,她打电话给房东、称肚子饿要叶俊诚带她外出用餐,但始终没有成功。叶俊诚叫她自己煮东西吃,然后在无人的客厅里再度强奸她。女子之后躲到厕所骗叶俊诚说她的月事来了,对方这才放过她。
两人接着到勿洛用餐,之后叶俊诚坚持送女子到文礼地铁站。女子回马国后,经家人追问才吐露实情,并很快回新加坡报警。
另被控偷拍裙底
拥462个猥亵视频
另一方面,叶俊诚也面对偷拍裙底、制作和拥有462个猥亵视频的罪状,这些控状交由法庭下判时考虑。其中,偷拍裙底的罪行是他在保释期间犯下的。
控方促请法庭判被告坐牢至少16年和鞭打22下;代表叶俊诚的迪瓦利律师则觉得监禁13年和鞭打20下就已足够。
主控官邱金龙副检察司指出,被告对女子造成创伤,女子受害的过程长达两三个小时,她不仅得作出一系列性动作,还遭被告羞辱不让她穿裤子。女子因为害怕所以不敢逃跑或求救。
主控官也透露,女子事发后曾萌生轻生念头,幸好有家人的鼓励和扶持才撑下去。每当男友想要跟她亲热时,她都会想起事发经过,而且对穿蓝色制服的陌生男子产生恐惧。
律师求情时说,叶俊诚是家中独子,干案时年纪尚轻,他选择认罪免除女子出庭供证的难堪。他和76岁婆婆关系密切,希望出狱后还有时间陪伴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