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改变规定: PFI汽油车须呈交 微细颗粒排放数据

李静仪 报道

leecgye@sph.com.sg

国家环境局原本规定在明年1月新的车辆减排税务计划生效后,某些日本车款无须接受微细颗粒检测,但该局昨晚突然宣布改变初衷。

环境局发文告宣布,使用进气口燃油喷射科技(Port Fuel Injection,简称PFI)的汽油车也须同其他车辆一样,呈交微细颗粒(Particulate Matter,简称PM)的排放数据,以便当局根据其排放量制定税务回扣额或附加费。

多六个月宽限期

不过,环境局为车商提供多六个月的宽限期,让它们有更多时间呈交微细颗粒排放数据。

文告说,明年1月车辆减排税务计划(Vehicular Emissions Scheme,简称VES)生效后,在1月1日至6月30日注册的车辆在决定回扣额或附加费时,将无须看微细颗粒排放量。

但从明年7月1日起,当局会根据PFI汽油车的微细颗粒排放量,以及其他四种污染物质——二氧化碳、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s)、碳氢化合物 (hydrocarbons)及一氧化碳,制定回扣额或附加费。

环境局说,在六个月过渡期后,没有接受微细颗粒检测及呈交排放量数据的PFI汽油车,只要符合欧盟六期(Euro VI)排气标准,仍可进口到新加坡,但它们将被列为最高的附加费等级,得额外支付两万元附加费。

从今年9月起,新注册汽油车须符合欧盟六期排气标准。环境局也允许车商进口符合日本2009年排放标准(简称JPN 2009)、并使用PFI科技的汽油车,这套标准等同欧盟六期标准。

环境局在不到一个月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曾表明,所有PFI汽油车无须接受微细颗粒检测。据知,在2010年之后出产的日本车大多使用PFI技术,只有部分使用汽油直喷技术(Gasoline Direct Injection,简称GDI)。

不过,有关宣布却引起一些汽车制造商和车商的不满,认为此举有失公平,与政府要降低微细颗粒排放量的计划有所抵触。

环境局说,考虑到市场反馈及进一步的分析后,当局决定作出调整。

文告也指出,政府制定的VES税务回扣和附加费等级,比欧盟六期标准的污染物指数还要严格,少了微细颗粒排放数据,就无法确定PFI汽油车的排放量确实微不足道。

代表平行入口商的新加坡汽车出入口商协会荣誉顾问梁南兴昨晚受访时指出,有关调整意味着大型日本车款如丰田Estima和Vellfire,日后预料得支付1万至2万元的附加费。

他对环境局改变立场表示费解。“既然环境局事前认为,在现有欧洲排放标准下,PFI汽油车的微细颗粒排放量是很低的,因此无须接受有关检测,就不应该改变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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