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800余元德士费不还 女子15次乘霸王车判罚8000元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15次坐德士不还钱,一名女子不肯付800多元的车资,结果得不偿失,不但车资得还,还被国家法院罚款8000元。

被告陈美珊(29岁)是在2014年到2016年间坐霸王车,拒付15名德士司机车资。她昨天承认15项抵触公共交通理事会法令的传票。

被告于2014年1月23日开始坐霸王车,当时她没缴付25元1角的车资。

此后她变本加厉,要德士司机载来载去,让德士司机等她。

到2016年10月20日,被告前后15次拒付共871元6角5分的车资,其中一次她要德士司机载她去四个地方,车资105元6角。

案情显示,去年9月17日傍晚6时许,被告在兀兰42通道第601座组屋上了一辆德士,要司机钟志坤载她去中峇鲁广场。

德士抵达目的地,被告要他在多层停车场等候。15分钟后,被告回到停车场,叫钟志坤载她回兀兰之前,先去义顺11街第160座组屋。

到了义顺11街,被告又叫钟志坤在停车场等候。约15分钟后,被告回返停车场,却要钟志坤送她去先驱广场。

但途中她改变主意,叫钟志坤开去实龙岗北1道,同样叫他在停车场等候。

终于,钟志坤在被告回来后开车送她去兀兰42道第601座组屋。

怎知,德士驶到兀兰,被告却说想去海军部地铁站附近买食物,并要钟志坤把德士停在兀兰6道一个多层停车场。

被告迟迟没出现,钟志坤后来接到被告的电话,被告称身上没钱,答应最迟9月20日把105元6角车资转账到他的银行户头。

同月19日,钟志坤把银行户头资料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被告。被告没有回复。隔天,钟志坤再次发送短信给被告,被告仍然没有回复,钟志坤最后通知陆路交通管理局。

被告没有律师,她求情时声称有抑郁症,请求法官轻判。

控方说,德士司机驾驶德士为生,被告不付他们车资。这并不是一次过事件,被告必须受严惩。(人名译音)

控方说,德士司机驾驶德士为生,被告不付他们车资。这并不是一次过事件,被告必须受严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