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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厕所偷拍一对小姐妹如厕 男子判监10周

傅丽云 pohlh@sph.com.sg

44岁助理经理的婚姻出问题,竟称为了报复,在住家厕所装置录像机,拍摄一对11岁双胞胎姐妹如厕的视频。

被告的妻子是补习老师,这对姐妹是妻子的学生,事发时来上妻子的补习课。

被告的妻子揭发其罪行,将他驱逐出门,还大义灭亲,在事发约八个月后报警。

原本还不肯招认的被告,在妻子扬言不让他探望孩子,以及自觉需要为喜好色情片寻求辅导后,隔了一天才去自首。

被告前天被判坐牢10周。他承认拍摄姐妹如厕,其实是供自己观看。

两名受害者的身份须受保护,媒体不得报道足以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和妻子的名字。

被告面对两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状,指他在2015年9月27日下午4时30分和31分,分别拍摄两姐妹一前一后如厕的视频。

他以约30元上网买的录像机,原本要在汽车内使用。事发当天,他先把录像机藏在黑色小包包,镜头伸出包包上的一个洞孔。

补习未开始前,姐妹先后上厕所,其中一个发现厕所里有个附着镜头的黑色长型状物体,就通知老师。

被告的妻子从厕所取出该物件,发现它还处于拍摄状态,于是质问被告。她以为被告会承认和道歉,岂料他一概否认。

被告用指状存储器取代录像机,骗妻子和两名受害者包里的东西其实是存储器。他在另一堂补习课,继续编造同样谎言。两受害者相信他,没通知父母。

被告的妻子决定寻求她和被告的共同密友的协助,要被告向他们招认。

被告当面否认,私下却告诉该密友,他的确偷拍如厕视频。他在密友前毁坏记忆卡,再把录像机丢进垃圾桶。

被告的妻子原本不打算报警,但她在互联网搜查记录,发现被告搜查过丁字裤、拍摄裙底等资料,去年5月10日把他赶出家门,同月15日报警。

控方以本案有多项加重刑罚的因素,促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0周。

国家法院法官赞成控方的陈词,指两受害者年龄很小,而被告是拍摄她们如厕的情况,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法官说,上门补习的学生,理当在安全的环境中补习;被告所做的,已严重违反学生对他妻子的信任。

法官说,被告称要向妻子报复,却向无辜的受害者下手,事后还想掩盖罪行,这些都是判刑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