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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伤人 可能判改造

年轻搬货工人在食阁里与一名学生互瞪,拳打对方的脸三次,把他打得嘴流血、下颚骨折。拳打学生的搬货工人承认一项蓄意严重伤人罪,可能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

沈俊权(译音,20岁)去年11月15日下午1时在宏茂桥工艺教育学院的口福食阁里,经过一张桌子时瞪着学生伊尔凡(19岁),后者回瞪他。伊尔凡听到沈俊权喊了一句“什么”,他抬头一看,见到沈俊权挥拳头要打他的脸,但他本能地用手挡住。

沈俊权却以另一只手揍伊尔凡的下巴一次,然后改以右手拳打伊尔凡的脸两次,才被朋友拉走。

沈俊权昨天以打算申请刑事法律援助计划的义务律师代他求情,获准案件展期至22日。他已于上个月承认拳打伊尔凡的脸三次,干下一项蓄意严重伤人罪。

案情显示,伊尔凡遭拳打后,跑到厕所查看下巴,因为他觉得下颚好像移位。当他走出厕所时,学校的一名职员发现他脸肿,帮他召救护车和报警。

医药报告说,伊尔凡下颚骨折,获得15天的病假休养。

沈俊权打伤伊尔凡的五个月前,即6月22日凌晨5时10分,在岗沙路的一家咖啡店里,向四个人抛椅子,以及把一罐开了的汽水丢向其中一人,砸中对方的太阳穴。因此,他被控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及鲁莽行事伤害他人各一项控状。他承认干下重伤伊尔凡的罪时,同意鲁莽行事伤害他人及鲁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要求法官判沈俊权入青年改造所,而评估显示他适合这样的刑罚。青年改造所旨在改造年轻罪犯,刑期在一年半至三年之间,视罪犯服刑时的表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