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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索偿信 入禀法院 父亲10天“三部曲”索手机

今年3月21日,男生的手机遭没收,其父在10天内,先后采取“三部曲”:电邮、发索偿信和法律行动,坚持索回手机。

手机没收当天傍晚,这名家长发电邮给校长,开门见山地要求校长归还手机。

“第一,这是我的手机,你扣押手机将视为侵权行为。其次,三个月的扣押期与违规行为不成比例。

“第三,我儿子向我保证,他不会再违规了。第四,我儿子以为他可以用手机,因为他的课上完了。他有一些理由需要用手机,手机被没收是无法接受的。”

见校长没回复,两天(23日)后,他以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索偿信给对方说:“你没收了一名学生的手机,准备扣押三个月。手机是我客户(即起诉人本身)的,我们要你在24日下午4时前,把完好无损的手机交到律师事务所。”

校长还是没回应,起诉人在29日入禀国家法院起诉校长,并在隔天向法官申请临时禁制令,要学校交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