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两名男女三天前被控砸实龙岗一家食肆的碗盘和桌椅,昨天又有一名男子被控上国家法院。
共有三男一女涉案,被告洪信宝(48岁)是第三个被控的嫌犯,案件将在本月21日过堂。他以5000元保释。
案件发生在实龙岗路上段的潮州食肆兴隆潮州糜饭,根据控状显示,被告被指在上个月27日凌晨约3时45分,与彭佩佩(40岁)和陈松明(46岁)共谋闹事,乱丢桌子、椅子和碗盘。
控状指被告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如果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六个月,或罚款最多2500元,或两者兼施。
涉案的庞佩佩和陈松明已在本月31日被控,各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状。他们各以5000元保释、庞佩佩和陈松明的案件分别在6月7日和6月21日过堂。
第四名男子仍未被控,他目前还在接受警方调查。(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