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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恐吓社工 妇女监六个月

中年妇女因女社工不让她探望四个月大的儿子,竟带两把刀恐吓社工,将刀顶住女社工的颈项。

案件发生在今年2月24日中午12时许,46岁的梁美娘昨天承认恐吓、拥有危险武器和使用威胁性语言等三项控状,法官判她坐牢六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社会服务中心因被告情绪不稳定,为了孩子的安全,才不让她见儿子。被告若想与儿子见面,就应该跟社工合作。

被告梁美娘是离婚妇,案发时无业。根据律师求情,被告有精神病,她自1988年5月多次接受心理卫生学院治疗,被诊断患反社会人格障碍症和抑郁症,曾多次自残和企图自寻短见。

原告陈佩云(36岁)案发时在达曼裕廊的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她是负责被告个案的其中一名社工。

去年10月,被告产下一名男婴,但被鉴定没能力照顾儿子。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接手照顾男婴,让他住在寄养家庭,被告获准每个星期五在受监督下探望儿子。

今年2月24日,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接获通知,被告与男友吵架,情绪不稳定。为了孩子的安全,决定不让被告见儿子。

上午约10时,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通知被告。被告感到烦恼,认为是原告的错,便带着两把刀去找原告。

被告的男友试图阻止被告不成,便跟着被告,想缓和她的心情,但却不成功。

中午12时,被告抵达中心的办事处,她将刃长约7公分的刀子顶住自己的颈项,左手拿着刃长约15公分的菜刀走向柜台,要职员叫原告出来。

原告听见有人叫喊:“她有一把刀”,便望了过去。她看见被告双手持刀,感觉不妙,立刻报警。

之后,原告走向被告,被告冲到她面前,用菜刀指着原告,跟着将菜刀顶住原告的颈项。她喊道:“你们以为我的刀子不利”。原告推开被告的手,一些职员上前阻止被告。

被告的律师求情说,被告在儿子一个月大的时候,便与儿子分开,身心承受很大压力。当天是被告探望儿子的日子,但被取消,使她深受打击。

律师说,被告想逼社会服务中心让她见儿子,才带刀上门,并没有想伤害任何人的意图。(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