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生效以来 年长员工重新受雇率 每年提高1.6个百分点

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生效以来,62岁至65岁年长员工的受雇率平均每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人力部一项研究指出,虽然影响很小,但法令对符合条件的年长员工受雇率还是起到积极作用。

更多员工视65岁为更合适退休年龄

研究也说,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除了强制雇主为员工提供重新受雇的选择,更改变了社会观念,让更多年长员工把65岁视为更合适的退休年龄。

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2012年生效,规定雇主须为年满62岁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年长员工,提供重新受雇的选择,重新受雇年龄顶限是65岁。

这项上星期发布的研究指出,法令主要透过两个管道,影响年长者在本地劳动市场的受雇情况,包括影响雇主对年长员工的需求,以及改变社会对退休年龄的观念。

不过,由于法令正式生效前,已有许多雇主为员工提供这样的选择,法令在改变整个年长员工就业景观上发挥的作用有限。

2011年,约97.9%年满62岁的私人领域年长员工,享有重新受雇的选择,这个比率去年是98.6%。

研究也指出,无论是法令生效之前或之后,绝大多数在62岁时决定接受重新受雇,并且留在同个岗位上的员工都没有减薪。

这显示企业对这些员工依然有强劲需求,而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期间外籍员工政策收紧,劳动市场人手紧缺。

这项由人力部经济师展开的研究也认为,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让更多员工把65岁视为合适的退休年龄,而不是法定的62岁,这对年长员工重新受雇发挥更大影响。

以私人领域为例,2011年,年满62岁获得重新受雇机会的员工中,94.8%决定接受,该比率去年上升到98.1%。

研究也指出,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并没有给企业造成成本压力,否则雇主可能在法令生效前裁退年长员工,但并没有迹象显示雇主这么做。

国会今年初已通过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修正)法案,从今年7月1日起,重新雇佣年龄的顶限将从65岁正式调高至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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