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到“老火汤”摊位捣乱 追债员判监半年要上诉

六名追债员到“老火汤”摊位讨债时捣乱,其中一人昨天被判坐牢六个月。他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

被告杨志明(41岁)案发时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债员,他是第五个被治罪的被告,去年承认非法集会和恶作剧等四项控状。

2015年1月15日下午1时许,杨志明和五名追债员在福南数码生活广场福将食阁的“老火汤”摊位,准备向摊位老板追讨拖欠一家公司的2万1000元债务。杨志明等人赶走顾客,阻止摊位做生意。他们打算取走收银机的钱。

警方接到报案后派遣一组警员到现场,他们不肯离开,还向警员挑衅,称那么做是合法的。他们还要警员协助他们讨债。

后来,他们将带来的横幅置放在摊位前,横幅上有“追债进行中”的字眼。警方派遣更多警员支援,杨志明等人仍不离开,由于他们没取走收银机的钱,因此警员在警告他们后便离开。过了一会儿,两名追债员离开,杨志明和另外三人继续留在现场骚扰摊位做生意。杨志明走进摊内,将饭锅和收银机及摊口的器具推倒在地。他也砸坏摊位前的展示牌。

包括杨志明在内,至今已有五人被治罪,其中四人坐牢三个月到五个月不等。还有一名被告李贤贤(40岁)原本昨天判刑,但因他打算认下剩余多起类似控状,案展下个月27日过堂。(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