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醉驾邵在礼监八周 另罚款1万吊牌八年

影业大亨邵仁枚孙子邵在礼11年前因第二次醉驾被判入狱一周,而重犯的刑罚最高是坐牢12个月。他今年初在警方设置的路障临检中,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名门之后邵在礼第三度醉酒驾驶被控,昨天认罪后,被法官判处坐牢八个星期、罚款1万元和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邵在礼(46岁)是影业大亨邵仁枚的孙子,除了两项醉驾案底,他也曾因涉及轰动本地的嫖雏妓案而被判监。

邵在礼昨天在妹妹陪同下到国家法院,认罪时神情凝重。法官下判后,他脸上露出愁容。

已婚的邵在礼有三名孩子,他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企业社会责任部门主管。

案情显示,今年1月30日晚上约10时,邵在礼喝了约三杯白葡萄酒,之后又一直喝到31日凌晨约2时。

凌晨约3时45分,邵在礼开车沿着惠德里路行驶,在警方设置的路障停车接受截查。兹基尔警曹上前检查,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酒味。

邵在礼接受呼气测醉检验,但无法过关,并承认他事前喝了酒。兹基尔以受酒精影响开车的罪名逮捕邵在礼,并将他押回交警总部进行呼气测醉分析。

酒精含量超出法定一倍多

根据测醉分析结果,邵在礼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所呼出的气体每100毫升含88微克酒精,超过法定的35微克。

今年2月16日,邵在礼被控一项醉酒驾车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由于他是重犯,根据法令,须判坐牢不超过12个月,以及罚款3000元到1万元之间。    控方指邵在礼第三次犯下同样罪行,案件没有特殊情况,促请法官判处坐牢至少两个月、罚款8000元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邵在礼的律师陈励正求情说,这是邵在礼第三次醉驾,上一次是在11年前犯下。

律师说,邵在礼知道喝了酒后不应该开车。他非常后悔,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诚心道歉。他在第一时间认罪,愿意承担责任。

邵在礼的两项醉驾案底,一项在1998年2月19日,被罚款30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两年;另一项在2006年1月26日,被判坐牢一个星期、罚款80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四年。

他也有嫖雏妓案底,于2012年被判坐牢12个星期。在该起轰动本地的嫖雏妓案中,共有51名男子涉嫌嫖同一名雏妓而被控。他们当中有校长、教师、商人、海军军官和警监等。

邵在礼曾任新加坡环境理事会执行理事长,并在2011年获颁公共服务奖章,表彰他对环保的贡献。不过,他嫖雏妓被治罪后,公共服务奖章被政府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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