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偷窃惯犯横尸组屋底层 法院撤销其12控状

女偷窃惯犯上周被发现横尸组屋底层,国家法院昨天下令撤销她面对的所有12项控状,包括控方在她去世前四天入禀法庭的三项偷窃控状。

昨天,国家法院进行审前会议时,接受吴丽莹(译音)已去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149节条文,下令她的11项在商店偷窃,以及一项拥有来历不明财物的控状全部撤销。

吴丽莹本月15日清晨横尸在盛港组屋底层,终年36岁。警方在调查死因。

这名南洋理工大学电脑工程系毕业生,去年被控八项偷窃控状,指她在前年8月至去年12月期间,在主要是奢华品牌的商店里偷窃。此外,她也被控一项拥有来历不明的礼品袋及一件名牌上衣的控状。

然而,她的控状并不止于此。曾被诊断患有偷窃癖的她,涉嫌在今年1月16日至18日在三家名牌店偷窃衣裤。控方在本月11日入禀国家法院这三项控状,打算加控她,但她在四天后死亡。

容貌姣好的吴丽莹近10多年来因偷窃罪缠身,成了法庭熟悉的一张脸孔。她原本在航空公司当电脑程序编写员,但频频闹上官非后,就没有工作。

她2005年承认六项偷窃罪后被判坐牢两个半月,上诉高庭后,前大法官杨邦孝斟酌她的个人情况而改判她24个月缓刑监视。

2006年,吴丽莹偷了两个手提袋后,被判入狱一天和罚款8000元。时任上诉庭法官维克拉惹给她第二次机会,改判她18个月缓刑监视。

2011年,她因在缓刑监视期间再偷窃,被监六周和罚款4000元。吴丽莹2011年通过互联网欺骗三名女子交出六个价值11万元的爱马仕手袋,2013年被判监禁九个月。她不服所判,上诉高庭,刑期减至四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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