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池强奸案 被告监17年打24鞭

犹如静候猎物出现的捕食者,男子一见容易下手的目标,便亮刀把她拖入丛林强奸。麦里芝蓄水池公园强奸案中,被控方形容为“捕食者”的被告,昨天罪成被判监禁17年和鞭打24下。

强奸罪判刑新框架  首个下判案件

来自孟加拉的建筑工人帕莫尼克·利通(24岁)经过三天审讯后,被高庭裁决严重强奸、性侵和虏拐四项控状罪成,余下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这起案件是最高法院上诉庭上个星期制定新的强奸罪判刑框架后,首个下判的案件。

被告于2015年2月8日下午,在麦里芝蓄水池公园两度强奸一名女子(41岁),为了逼对方就范,他亮出刀子抵着对方脖子把她拖入丛林中。该女子来自中国,在新加坡念书和工作多年。

法官:被告辩词怪异令人费解

审案高庭法官朱汉德下判时形容,被告的辩词怪异,令人费解,被告出于绝望,无视众多对他不利的证据仍矢口否认罪行。

法官对被告说:“你声称在公园里被你围堵的女子死了。但显然她还没死,否则这应该是世界上首起灵异审讯。我没看到任何超自然现象,只有一名受创伤的女子(出庭供证)说服我你犯下的罪行。”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前天答辩时坚决否认曾与受害女子有肢体接触,更没有带刀。他称在公园遇见女子后跟着她走进丛林,他想吓吓对方便大声叫喊,结果女子就这样被他吓死了。

控方早前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20年和鞭打24下。主控官陈玮玲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有预谋地在光天化日下干案,还在受审时提出如此荒谬可笑的辩词,显示他毫无悔意。

主控官认为,本案有多个加重刑罚的因素。被告罔顾其行为可能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他两度强奸受害女子后还强迫对方为他口交,甚至在完事后为了避免她怀孕,给她50元买避孕药。

庭上揭露,受害女子遭人强奸的梦魇挥之不去,事发后的三个月几乎每晚在恶梦中惊醒,梦中的她身处森林里被人追着跑。原先不肯报警的她之前在清堂下供证说:“我很害怕,万一我的朋友或同事知道这件事,我要怎么活下去?”

被告罪成后则求情说:“我犯了错,我没有在第一时间认罪,也没有聘请律师。请法官判我最低的刑罚。”

2015年2月8日下午约1时45分,受害女子独自走在麦里芝蓄水池公园的罗尼走道(Lornie trail)上时,遭被告拦下要求跟她发生性关系。

被拒后,被告拿出折式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捂着她的口鼻,把她拖入距离走道14公尺的丛林中。

被告满足性欲后扔掉刀子离开,女子独自走到附近咖啡座,与接到她求助电话后赶来的男友会合。

辜加警察团隔天在丛林里找到刀子,警方根据上头的指纹确认被告身份。化验结果显示,受害女子的内裤和体内都留有被告的精液,上衣也有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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