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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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跟她‘睡觉’,我只是想(大叫)吓吓她,她就这样被我吓死了。”涉嫌在麦里芝蓄水池公园强奸一名女子的客工辩称不曾与女子有肢体接触,但对方被他发出的声音吓死,控方指他的说辞荒谬不可信。
来自孟加拉的建筑工人帕莫尼克·利通(24岁)昨天被裁定严重强奸、性侵和虏拐四项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后开始答辩。疑遭强奸的女子(41岁)来自中国,在本地工作多年。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通过通译员说,2015年2月8日下午,他在麦里芝蓄水池公园时遇见女子,跟着她走进丛林里。他想吓吓对方便大声叫喊,女子就这样被他吓死了。他坚决否认身上带着刀子,也未与女子有肢体接触。
主控官陈玮玲副检察司指利通证词多变,包括他在庭上所说的前后有三个版本。
利通录口供时向警察承认,他用一把小刀吓唬女子要对方跟他发生关系,希望能获得原谅,不过他在庭上却否认在口供书上签名。后来,他接受检查时告诉精神科医生另一个版本,称女子是他过去交往的对象。
主控官盘问利通时揭露,他涉嫌在强奸女子后给她50元,要对方买药吃以免怀孕。对此,利通否认曾那么做,他也不接受控方提出的多项证据,包括在女子的内裤和体内找到他的精液,以及刀子上有他的指纹等。
对于利通的辩词,主控官指他的话让人难以置信,说辞跟众多客观证据背道而驰。反观受害女子的证词和她在庭上的表现,都让人觉得她是一名可信的证人,她至今都还极为害怕利通,不敢在庭上确认被告的身份。
法官今天发表裁决
2015年2月8日下午约1时45分,女子独自运动时遭利通拦下要求跟她发生关系。利通被拒后,涉嫌拿出折刀抵在她的脖子上,捂着她的口鼻,把她拖入丛林里两度强奸她。
利通被指在满足性欲后扔掉刀子离开,辜加警察团隔天在丛林里找到刀子,警方根据刀上的指纹确认被告身份。
法官预计今天发表裁决,裁定被告是否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