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船务公司替一家朝鲜公司汇款,支付货船运送军火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费用,更在四年里代多家朝鲜公司汇出4000多万美元的款项。被指助朝鲜进行核武相关活动的船务公司原被罚款18万元,上诉后罚款减至10万元。
注册于1970年的Chinpo Shipping私人有限公司在2013年7月8日,使用公司的中国银行户头,替朝鲜的大洋海事管理公司(Ocean Maritime Management Company)汇出7万2000多美元(约10万新元)给一家巴拿马船务公司。
这笔钱用来支付朝鲜货船清川江号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费用。
汇款三天后,从古巴出发,计划航返朝鲜的清川江号在巴拿马被拦截。船上当时载着两架米格-21战斗机、反坦克火箭及两个地对空导弹系统和零件等,这些武器藏在1万零500公吨的白糖底下。
Chinpo去年在国家法院被裁定一项抵触联合国条例的罪名成立,被判罚款八万元。
此外,公司因为于2009年至2013年之间,605次在没有有效汇款执照下替多家朝鲜公司汇出4000多万美元的款项,而抵触外币兑换与汇款业法令,另被罚款10万元。
根据之前报道,Chinpo地址在美芝路,朝鲜使馆免费使用Chinpo的公司地址接收信件,Chinpo也在公司设隔间作为使馆接待处。使馆并未派人常驻那里,它把公司董事经理陈清河(译音)列为“保安员”,方便他进出使馆收信。
由艾门柏黎拉和吴秋铃律师代表的Chinpo就此提出上诉,高庭昨天推翻部分判决,改判它抵触联合国条例的罪状不成立,另一项控状则维持原判。
汇款是支付海港与过运河费
高庭法官施奇恩代表三司发表裁决时解释说,Chinpo汇出的款项不是直接用来购买军事材料,而是为了支付海港费和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费用。所以即便船上载有军火,但是Chinpo在汇款时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