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被非法团伙招募,拿镀金金条到当店典当,骗得三家当店上当,也企图向另两家行骗。他认罪后被判一年监禁。
云振宝(译音,22岁)通过朋友认识一个名叫“阿金”的非法团伙分子,对方叫他帮忙把镀金金条当真金典当,他可以抽取10%佣金。由于欠朋友钱,云振宝答应与阿金勾结欺骗当店。
去年9月9日和10日,云振宝由阿金载送,去宏茂桥、碧山和兀兰的五家当店,企图用镀金金条换取现金。五次中有三次得逞,但他最终被捕。
云振宝承认两项欺骗和一项企图欺骗控状,并同意另两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云振宝去年9月9日傍晚6时,先到碧山的方圆集团(ValueMax Group)旗下的当店典当六块镀金金条。他向职员撒谎说,金条是他在马来西亚购买的,骗得1万零500元。
过后,他去宏茂桥的大兴当(Maxi-Cash),谎称七块镀金金条是他印度尼西亚爷爷给他的,让该当店坠入他的圈套,骗走1万2000元。
骗三当店共3万多元
他隔天晚上7时30分到距离上述大兴当几个单位的盛兴当(Shing Heng),试图以10块镀金金条行骗。盛兴当以为金条是真的,愿意付他1万5000元,但随即识破“金条”是赝品,如实告诉云振宝。
主控官康永恩副检察司指出,云振宝典当了19块假金条,代阿金骗取了3万3000元,自己则得到1800元酬劳。阿金把1500元交给云振宝的朋友代他还债。他们没赔偿当店损失。
此外,云振宝曾企图典当另外15块金条。
卫生科学局化验结果显示,云振宝用来欺骗当店的道具都只是镀金金条,含金量低。
控方要求判云振宝入狱一年时说,本案涉及非法团伙,云振宝有预谋犯罪,给当店造成可观的损失;他不是一次过的罪行,而是在两天内出击五次。
云振宝通过常智超律师求情时说,他年纪轻,并充分配合当局的调查及已感到懊悔,促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