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生效 私宅租户人数以六人为限

下周一(15日)起,本地私宅单位无论面积大小,最多只能租给六名租户。

国会今年2月通过规划(修正)法案,把本地私宅的租户人数限制从八人减至六人。市区重建局网页显示,新规定从本月15日生效。

今后,除非租户是家庭成员、帮佣或护理人员,否则把私宅租给超过六个无亲属联系的租户,就违法。

如果租户与屋主合住,也要受限于六人的住户顶限。比方说,一个四口之家,只能把他们居住的私宅租给最多两名租户。

不过,如果住在同一私宅里的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帮佣或护理人员,就不受住户上限约束。

如果私宅屋主在此之前已和七名或八名住户签订租赁协议,当局允许现有协议延续到2019年5月15日。此后,无论租赁协议是否到期,屋主都必须遵照新规定,把住户控制在六人以内。

市建局网站也列明,同家公司的员工不算有关联,因此受租户人数限制。

一些房地产经纪也在网站贴出市建局发给他们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出租房子时,向客户讲解新的租户人数限制,并指当局可能会对违反规定的屋主进行调查或采取行动。

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在国会辩论新法案时指出,本地私宅租户原本限制在六人,直到2008年为了缓解客工住宿供不应求的情况,才增至八人。

“自那时起,我们为家庭以外的群体建了不少其他种类的住宅,如学生宿舍与公司员工和工人宿舍,所以我们觉得是时候恢复六人的限制了。”

一些国会议员认为,政府组屋是按照单位大小来限制租户人数,私宅也应该考虑这么做,以确保小型私宅的租户不会觉得太拥挤,大型私宅的屋主也能更充分地利用空间。

不过,黄循财指出,私宅和组屋不同,样式和设计种类繁多,不论是鞋盒公寓还是洋房,要制定一套可以涵盖所有样式的条例有其难处。“一套复杂的分级限制会让公众觉得混乱,为那些想合法租或出租房子的人造成诸多不确定因素。”

根据建屋发展局规定,一房和二房式组屋最多可租给四人,三房式最多六人,四房式或更大组屋则是九人。

三卧房以上私宅单位受冲击

房地产咨询公司欣乐国际执行董事麦俊荣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三卧房以上的私宅单位更可能受新规定冲击,因为这些较大的单位通常是由多名住户合租,以确保房租可负担。

考虑到目前私宅租赁市场依然疲弱,麦俊荣认为一些屋主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租户而无视新规定。“如果邻居没投诉,当局是否能及时发现违规情况,又会如何采取行动,值得进一步观察。”

今后,除非租户是家庭成员、帮佣或护理人员,否则把私宅租给超过六个无亲属联系的租户,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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