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楷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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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楼上邻居的植物箱滴水弄湿自己晾出的衣服,上楼兴师问罪并揍了对方几拳,结果被对方发私人传票传控上国家法院,经审讯后罪成,被罚款2500元。
38岁的萨钦古玛不服所判,针对判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本案起诉人是41岁的朱庆鸿,住在巴西立林(Pasir Ris Grove)第89座的心怡苑(NV Residences)公寓14楼单位,答辩人萨钦古玛住在13楼的单位。
2015年7月12日早上约10时,萨钦古玛带着怒意到朱庆鸿的家,投诉他家中的植物箱滴水。他们在交谈时,朱庆鸿的妻子上前了解情况,萨钦古玛以威胁且无礼的方式对她。
萨钦古玛的妻子不久后也上楼,当朱庆鸿转而跟她说话时,萨钦古玛往朱庆鸿的右脸颊揍了几次,之后转身跑下楼。朱庆鸿站稳后追上去,抓住对方的手腕。萨钦古玛在挣脱时失去平衡,右边身体和脸撞上楼梯间的墙壁后,跑回住家。
朱庆鸿过后聘请律师,以私人传票方式指控萨钦古玛一项蓄意伤人罪。
法官日前在判词中指出,朱庆鸿的证词非常可靠,并认为他和妻子能完整和一致地交代事情经过,其他证人也为两人的证词提供了佐证。
另一方面,法官认为答辩人的证词不可靠。法官指出,萨钦古玛声称自己也挨了朱庆鸿的拳头,但他却没有因此报警。
不仅如此,萨钦古玛声称他在事后打电话通知公寓保安人员有关漏水的事时,有告诉对方他被邻居打。然而,保安人员供证时表示,萨钦古玛只提到漏水一事,并未提到自己被打。
法官在今年1月13日判萨钦古玛罚款2500元,但他不服所判,已在1月19日针对判决和刑罚提出上诉。(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