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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首都综合项目联营公司清盘 鹏瑞利置地申请遭高庭驳回

韩宝镇 报道

hanpt@sph.com.sg

鹏瑞利置地集团对首都综合项目相关的三家联营公司提出清盘申请遭高庭驳回,法官表示集团应可启动让自己退出投资的机制,而非得将它们清盘。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是在3月初作出裁决,并于日前发表长达45页的判词解释判案原因。

三家联营公司——首都投资控股(Capitol Investment Holdings)、首都零售管理(Capitol Retail Management),以及首都酒店管理(Capitol Hotel Management),被列为答辩人。

法官指出,辩方的公司细则第22条是一项退出投资的机制。该条款列明,公司成员(指股东)若想转让股票可通过书面知会公司。售股的价格可由董事和成员议定,但若有分歧,股票的公允值则交由公司审计师制定。

诉方援引公司法指出,首都综合项目当初是在双方互信的关系上建立的,如今这个关系已瓦解。为了解除僵局,把三家相关公司清盘,才是“公正与公平”(just and equitable)的做法。

对此,法官指出,清盘法律的用意,并不是要作为让不满意的股东剔除另一个股东的手段。申请清盘的前提,必须是申请者要摆脱它所声称陷入的不公平状况。

“若诉方是真的准备要把答辩公司清盘,可是却又不同意通过第22条退出答辩公司,这是很奇怪的。申请者应该不是要把自己(从僵局)解脱出来,而是要从公司剔除其他股东。这绝对不符合‘公正与公平’的法律用意。”

鹏瑞利置地集团已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