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古玛:“检控官”与“政府法律顾问” “双重身份”使总检察署被误解

总检察署●成立150周年

前国务资政贾古玛教授在总检察署成立150周年出版的英文纪念册《总检察署成立至今:150年的法治维护》中,谈及总检察署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也惋惜该署的工作未得到一般公众的足够认可。

过去150年,总检察署身兼二职确保我国社会稳定发展,一是负责提控罪犯,确保正义获得伸张的检控官;二是协助政府落实国家重要政策、处理各种危机和保护国家利益的首席法律顾问。

不过,这样的双重身份没有给总检察署罩上更大的光环,反倒带来挥之不去的误解。

前国务资政贾古玛教授在总检察署成立150周年出版的英文纪念册《总检察署成立至今:150年的法治维护》(In Chambers: 150 Years of Upholding the Rule of Law)中,谈及总检察署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也惋惜该署的工作未得到一般公众的足够认可。

他在1981年至2008年间,先后担任律政部政务部长、律政部第二部长及律政部长,并曾兼任内政部长、外交部长和国家安全统筹部长等职务,与总检察署的政府律师共事多年。他也在2004年至2009年间担任副总理。

贾古玛说,总检察署的双重身份常让不少人误解它的立场,更视它为“政府人”。

他举例,议员在接见选民活动上,不时会有居民因自己或家人将被提控,而要求议员写信向律政部求情。

“当律政部收到信时,不论是政务部长还是我其实都做不了什么,只能转介对方到总检察署,而后者会一视同仁处理。”

贾古玛说,居民往往只得到失望的结果,然后生部长的气。“这种情况很令人为难,因为外行人很难理解为什么部长不能指示总检察长取消控状,或改控较轻的罪状。”

在2008年至2010年任总检察长的温长明教授深入浅出地说明总检察署两个角色的不同。他说,身为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只要政府坚持打官司,即便总检察长认为政府没有胜算,他还是得遵照指示行事。

温长明说:“但是总检察长能自行决定检控事宜,而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能避免政治因素干预检控过程。”

大法官梅达顺也说:“政府决不会妄图颠覆这个检控酌情权,因为它知道这么做是错误的。尊重这些机构的自主权是我们过去50年来取得进步的关键。”梅达顺曾在2010年至2012年担任总检察长。

三方须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贾古玛强调,政府、总检察署和律政部长必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各部长要理解总检察署提出可能阻碍政策推行的意见和建议的原因。另一方面,总检察署须了解政府的立场,必要时提出替代或具创意的方案,在不逾越法律界限的情况下达到政策目的。

他说:“以我的经验,没有总理曾反对总检察长建议,即使他自己可能不认同或不满意。”

维护总检察署的自主权,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贾古玛初任律政部政务部长时,挑选办公室的地点也贯彻这个原则。

当时他的职务是新设立的,律政部在政府大厦的办公处又相当小,官员一时间找不到空间,于是把办公室安排在总检察署。

得知这个安排后,他马上告诉已故的时任总检察长陈文德这么做不妥当,可能引起人们质疑总检察署的自主权。

贾古玛说:“他明白我的顾虑,马上同意。其实,这个安排是较低层级的行政官员自作主张,他们最终还是在律政部里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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