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伟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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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举报有人在公共场所强迫人们捐款,其中一些涉案者还自称是警员,警察部队昨晚在面簿专页上澄清警方不会向人募捐,并表示已对事件展开调查。
警方提醒公众,任何向公众募捐者须持有由警方或国家福利理事会发出的准证。
公众可要求对方出示准证、上网www.police.gov.sg/licence/查询获当局批准的募款活动,或到慈善机构网站www.charities.gov.sg/Pages/Home.aspx查核真伪。
警方呼吁公众若怀疑有人非法募捐,应立即拨打999寻求警方协助。
警方也强调,冒充警员是违法的,可被判坐牢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有陈姓公众在警方面簿上留言说,他在劳明达地铁站附近,以及淡滨尼广场和世纪广场(Century Square)一带遇到上述情况。
网民指学生被迫捐10元
拒捐款就被“警察”搜身
互联网上也有公众指出,有学生在榜鹅巴士转换站被强行要求捐款。这名学生企图离开时,被其中一人拉住。这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自称警察,指学生必须捐出10元才能离开。
类似事件也发生在金文泰地铁站和巴士转换站一带。被迫捐款10元的学生若不肯就范,还会被这些人强行搜查背包或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