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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局三年内取缔 70起违例出租组屋案件

过去三年共有70起违例出租组屋或组屋人满为患的案件,建屋发展局已采取行动对付有关屋主。

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昨天在国会答复议员颜添宝(宏茂桥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透露上述数据。

他说,政府组屋应用来自住,屋主只有在达到最低居住年限后才能出租组屋,并且必须获得建屋局批准。

黄循财指出,建屋局严肃对待违例出租行为或屋内居住人数过多的情况,屋主在出租组屋时,必须确保租户人数不超过各个屋型所允许的最多人数。

建屋局在接到公众反馈后,会对疑似违例出租的组屋展开调查,也会与警方、移民与关卡局或人力部等机构合作调查。

议员符致镜(先驱区)希望政府收紧组屋出租条例,要求屋主必须长租,防止频繁更换租户给邻居带来不便。

黄循财回应说,政府会继续检讨相关条例,例如是否调整目前组屋所允许的最多居住人数,以及出租组屋时的最短租约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