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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金会行政官 挪用公款监四个月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从学前中心教师到校长,再擢升为行政官,跟着当执行校长,一名前途大好的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会女主管,却因挪用社区基金2万5000余元公款,不但被开除,还落得坐牢四个月下场。

被告伊美黛(33岁)案发时是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会汤申-大巴窑分部的行政官(Administrator)。

12年内擢升三级

她在12年内擢升三级,最近一次是在去年擢升为执行校长(Executive Principal)。

高升后,她把原先负责的学前中心账目交给接手的管理小组,结果被揭发失信公款。

被告昨天承认三项失信控状,法官下判后,她眼眶泛红掉下眼泪。

被告是欧亚裔,她在2012年4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间,33个月内挪用公款,把钱拿去缴付学位课程的学费、支付信用卡债务和其他日常开支。

她已如数偿还基金会。她被解雇后在另一所幼稚园当校长。

被告于2003年在基金会当幼教教师,后来被擢升为汤申-大巴窑学前中心的校长。

2012年,她再次获得擢升,成为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会汤申-大巴窑分部的行政官。

被告在担任行政官期间,掌管两所学前中心的运作。她在收到教师、校长和家长交上的各种费用,并发出收据后,须根据财务标准作业程序,将款项数额输入学生注册系统,然后把钱存入基金会的银行户头。

每次挪用小额款项

不过,被告却将钱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被告每次挪用小额款项,包括校服费、郊游费和音乐会门票等,不挪用学费和报名注册费。

2015年,被告再擢升为执行校长。被告升职后,她将学前中心的账目交给接手的新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怀疑被告没遵守财务标准作业程序。

内部审计组审查学前中心2012年到2014年的账目,最后揭发被告挪用公款。基金会在去年2月21日报警。

律师求情时促请法官判处罚款,律师说,被告献身学前教育,多次获得擢升。

被告也偿还全部款项。被告的确做错,但应该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控方说,被告是行政官,获得雇主器重,多次擢升,显示雇主对她的信任,但她违背信任,因此须判坐牢。

被告是行政官,获得雇主器重,多次擢升,显示雇主对她的信任,但她违背信任,因此须判坐牢。

——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