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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虐童监六年半鞭六下 法官:虐待脆弱孩童不为社会所容

一名男子三番四次伤害女友一岁多的儿子,法官指他虐待脆弱和毫无反抗能力的孩童,不为社会所容,昨天判他坐牢六年半和打鞭六下。

被告陈光伟(26岁,译音)日前承认一项蓄意重伤男童和四项虐童罪,哈密达法官昨天下判时指出,男童当时一岁半,实际上还是一个婴孩,哭闹是很自然的事,不容易哄,结果惹恼被告,粗暴对待男童。男童毫无反抗能力,只能任由被告摆布。

法庭判刑须发挥阻慑作用

法官说,被告算是男童的“继父”,有照顾男童的责任,被告伤害他,是违背了信任。男童伤重入院,面临生命危险,医生为他动紧急脑部手术以挽救他的生命。在接下来一两年,男童仍须接受治疗。

法官说,被告的行为不为社会所容,必须受到谴责,法庭的判刑须能发挥阻慑作用,以儆效尤。毫无疑问,被告必须受到重判,不能轻饶。

法官说,被告面对加重刑罚因素,除了初犯这一点,被告的求情因素并没有很重的份量。

被告案发时是男童母亲(25岁)的男友,两人同居。男童目前三岁,住在寄养家庭。被告和男童母亲也生了一个孩子。两人的孩子也住在寄养家庭。

被告是在2014年11月8日到2015年3月25日间虐待男童。他只因男童哭闹和呕吐,便粗暴对待男童,拳打和掌掴他,用热水淋他身体,还将他抛飞约两米外,丢向他母亲。

最为严重一次是在2015年3月25日,男童睡醒看不见妈妈而大哭,被告两次挥拳打他臀部。后来,男童在床上不停呕吐,被告将他推倒在地,导致他头部撞地。

男童嚎啕大哭,并且呕吐。被告将他带去厕所,没检查水温便开热水淋他身体。男童被送入医院时处于半昏迷状态。

医药报告显示,男童头部骨折出血,背部轻微烫伤,手腕桡骨末端骨折,身上有多处瘀伤。

被告是在9月2日认罪,基诺哈迪雅星律师求情说,被告自小父母疏于照顾,他无法控制情绪,也容易发脾气,他患有持续性抑郁症。

男童母亲也被控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指她明知儿子曾被虐待,仍让被告接触儿子,危害儿子安全。案件定本月26日审讯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