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楷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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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博客韩慧慧上个月在博客贴文声称在国家法院的拘留室遭苛待,内政部昨天针对此事严厉驳斥,指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且虚假”。
韩慧慧在2014年的“还我公积金”集会中被指滋扰基督教青年会活动,当时她和一群人在芳林公园游行、高声喊叫、大喊标语、举标语牌、大声吹哨子和打鼓,以及挥舞旗帜,干扰基督教青年会的活动,导致当时在台上表演的特殊需要孩子受到惊吓。
她在去年6月被判罪成,罚款3100元后提出上诉。今年2月23日,她在博客贴文指出,她的上诉前一天被驳回,贴文内容也提到她在国家法院拘留室的经历及一系列指控,包括声称自己在国家法院拘留室被要求脱光搜身,让她觉得受辱。
内政部昨天发出的文告指出,新加坡监狱署询问了有关人员、查看闭路电视与相关文件后,驳斥韩慧慧的指责。
首先,韩慧慧并没有如她所声称的,被要求脱光衣服搜身。她当时由女警员搜身,而且整个过程都穿着衣服。
第二,韩慧慧称被搜身时有男警员经过,这是不确实的。当局指出,她被拘留的地方属女性专用之翼,男警员不得进入,而被搜身时,也使用了遮屏。
第三,她声称新加坡监狱署专聘马来西亚籍辅警,而其中有人作出贬低新加坡人的言论,这是毫无根据的。此外,看管拘留室的人员包括监狱官,以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籍辅警。
第四,韩慧慧声称被拘留者如厕后没有获得厕纸等用具的指控也不属实。如果他们有提出要求,就能获得厕纸。
最后,韩慧慧在暂时拘留的期间也有午餐供应。
文告说,韩慧慧可在被拘留时提出问题,而监狱署也会展开调查,但她却没这么做。“相反地,她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经捏造、虚假且误导性的经历。”
内政部表示会认真看待所有指控,彻底调查,但也会竭力维护执法人员不受到毫无根据的攻击,确保其执法机构的诚信不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