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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操纵球赛男子55万元存款获准解冻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涉嫌操纵球赛的男子被控后,他和妻子名下多个银行户头被当局冻结,房地产也被下令禁止转让。

大法官昨天批准男子的申请解冻55万元银行存款,并指若控方要采取如此严厉的作法扣押申请人几乎所有的个人资产,就该提出更有利的证明。

被告莱伊(43岁,Rajendar Prasad Rai)2015年9月被控,他和妻子古詹妮名下的10个银行户头隔月被贪污调查局扣住,当局也向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申请禁止两人转让名下的三个私人房地产,包括两个公寓单位。

在塑料制造公司担任董事的莱伊面对七项防止贪污法令罪状,他涉嫌操纵多场海外球赛,目前在其中六项控状下在国家法院受审。

当局最终把七个户头中总值约7800元的款项归还给莱伊和妻子,但控方怀疑其余三个户头里的55万多元款额跟莱伊操纵球赛的罪行有关,因此援引刑事程序法向国家法院申请继续冻结这笔钱。法官批准申请,原定今年6月30日复核这项庭令。

控方认为,莱伊可能也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orruption,Drug Trafficking and Serious Crimes(Confiscation of Benefits)Act,简称CDSA),而这笔款项或与此有关。

莱伊去年12月向高庭申请归还被扣住的款项和禁止转让的房地产。

大法官:原先庭令

对两申请人“严重不公”

针对55万元的款项,大法官梅达顺认为原先的庭令有错误,而且对两名申请人“严重不公”。

大法官解释说,控方无法证明这笔钱跟任何罪行有关,所以法庭不能以刑事程序法为依据扣住款项。若控方认为钱来路不明,那应该援引CDSA而非刑事程序法,因为CDSA涵盖的范围较广,包括来源不详的财富。

与此同时,大法官也指出,警方要是怀疑银行存款和犯罪活动有关,有权冻结相关户头达一年,但是控方向国家法院申请延长扣押令时,没有给予法官充分的资料支持这项申请。

至于莱伊和妻子名下的三个私人房地产,大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认为高庭没有权限修改土管局主簿官发出的禁令,因此驳回莱伊夫妻的这项诉求。

主控官陈建伟首席检察官促请大法官暂缓撤销庭令,给予控方时间改以CDSA条文重新提出申请,避免莱伊有机会动用银行户头里的钱。大法官将在今天下午让控辩双方就暂缓撤销庭令一事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