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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猫不领情 男子摔猫致死判监18周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男子因一只母猫不跟他玩,便将它弄死,结果被判坐牢18个星期。

被告法加(25岁)上个月承认两项虐待动物,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控状,法官曾要控方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有关报告认为被告不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

案件昨天下判,法官说,被告因猫儿不跟他玩而感到沮丧,做出这种行为,必须受到严惩,以阻慑其他人。不过,被告认罪,并且没有案底,法庭判刑时会考虑这些因素。

被告案发时在饮食业工作,住淡滨尼84街第871座组屋。根据控方,被告没有心理卫生学院的记录,也没有精神病。

案情显示,去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被告出门找猫来玩,在83街第884座组屋发现一只母猫。

被告用猫食引诱它进入电梯,把它带到10楼的楼梯口玩耍。后来,猫儿想逃跑,被告就用更多猫食引诱它回来,然后把它从10楼丢下。

当他发现猫落地后还没死,便将它抱起,两次狠摔在地上,直到猫死亡。他确定猫断气后才离开。

农粮兽医局发表文告谴责虐待动物的罪行,文告说,当局是在去年5月26日接到通知后展开调查,过后在警方的协助下确定嫌犯身份,并于去年5月31日逮捕嫌犯。

被告是在上个月6日认罪,控方指被告只是因为猫儿不喜欢他,就丢它下楼,意图杀猫,罪行严重。

阿玛吉星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曾在酒店工作,后来在餐馆当餐饮主管。他被捕后承认自己做错事,他很后悔,以后不会犯错。

律师说,被告被提控,令家人难堪,这对被告已经是惩罚。被告是初犯,希望法官轻判,让被告早日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