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会争议的信任问题

国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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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云舟在昨天刊登的国会观察中,谈到今年财政预算辩论少了些朝野间的唇枪舌剑,多了些和气。但昨天随着国会进入市镇理事会(修正)法案的二读辩论,议事厅里的这分和气迅速退潮。

白沙—榜鹅市镇会主席再纳(白沙—榜鹅集选区)和张有福(榜鹅东区)发言时都提到榜鹅东区交接波折重重,并将问题归咎于阿裕尼—后港市镇会,迅速引起工人党议员刘程强、林瑞莲、毕丹星和方荣发的强烈反对。

对交接程序和进度等方面有不同理解的双方随即陷入尖锐交锋,话题围绕着榜鹅东累积基金和交接时间等具体细节,导致辩论两度偏离法案正题,只有在国会议长哈莉玛和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李智陞介入后,才言归正传。国会休息时,刘程强和林瑞莲更继续与再纳交谈,表情明显不悦,可见市镇会争议已触及最敏感的神经。

朝野其实大致上对市镇会角色和监管原则是有共识的。双方皆同意由议员经营市镇会,照料选区大小事务的意义,而市镇会既掌管居民的钱,自然得接受监管,并且在出现利益冲突时及时申报与回避。但在由谁监管、怎么监管的问题上,政府与工人党议员却持不同看法。

林瑞莲和毕丹星认为法案授予来自执政党的国家发展部长过多权限,而部长有可能滥用监管权限,在对待执政党和反对党市镇会时持双重标准,因此为确保中立性和没有利益冲突,应由总审计署或其他独立第三方进行审查,以及成立独立仲裁庭解决与市镇会相关的纠纷。

恢复过去总审计署审查市镇会账目的方法,真能解决问题吗?若真采取这个做法,总审计署揪出反对党市镇会账目有问题时,反对党人士确定不会将此视为执政党利用政府机关对付他们?与其由政府机关审查账目,像现在这样由市镇会各自委任独立审计师,或许更能有效避嫌。

更重要的是,就如议员谢世儒(丹戎巴葛集选区)所言,要保障居民的钱不被滥用,不能只靠审计师检查账目,还需有个能适时介入的监管者,而最有资格监管市镇会的莫过于国家发展部。

谁能监管市镇会,除了是个资格的问题,也是个信任的问题。李智陞回应时指出,政府的权限源自人民赋予的信任与信心,而“信任与信心是脆弱的东西”,因此即使李显龙总理负责的宏茂桥市镇会有人犯错,市镇会也不会包庇纵容,而是将此人交由贪污调查局调查。

他说,反观工人党的观点似乎是不信任公务员的专业精神,但凡执政者都不值得信任,“必须被监督、束缚、绑起来、锁起来,并且需为他工作的每个环节制定一个监督机构”;若真如此追究下去,监督机构得有人委任、政策也需要有人做决定,偏袒徇私的指控将没完没了。

此次修改法令的最核心,其实在于居民今后每月支付的杂费,以及政府拨给的大笔公款能否得到充分保障。这也才是最重要的信任问题。身为组屋居民,看了法案修改的条文,我确实觉得比较安心了。

恢复过去总审计署审查市镇会账目的方法,真能解决问题吗?若真采取这个做法,总审计署揪出反对党市镇会账目有问题时,反对党人士确定不会将此视为执政党利用政府机关对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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