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被告陈忠俊,在2015年10月九天里,六次使用私召车服务,其中发生在10月23日那次,车资高达397元。六次总数是1100多元。
一名少年乘搭霸王车,四个多月内使用私人召车服务,却未支付5200多元车资。
受骗的是优步(Uber)司机和GrabTaxi,现年18岁的被告陈忠俊昨天承认29项欺骗罪。除此,他认下拥毒和偷窃等11项控状,法官判他进入青年改造所。
由于被告面对没有保险开车的控状,因此法官判他12个月内不能持有各级驾照。
案情显示,被告使用不同手机号码和电邮地址,在GrabTaxi开设多个账号。
从2015年7月至8月间,被告至少88次预定GrabTaxi的服务,车资高达4100多元。
8月某日,GrabTaxi职员发现被告拖欠车资好几个月。GrabTaxi调查员于8月20日在红山弄捉住被告后报警。
不过,被告继续乘搭霸王车,他这次使用Uber私召车服务。
被告使用虚假资料在优步开设多个账号。被告的朋友李政庭(17岁)提供被告自己的转账卡号码,以协助被告注册账号。有关银行户头的存款不足。
案情显示,2015年10月21日,被告使用手机应用向优步司机雪曼·巴登预订私召车服务。他向雪曼·巴登索取联络号码,以便继续使用他的服务。
从10月21日至29日,被告六次使用私召车服务,其中发生在10月23日那次,车资高达397元。六次总数1100多元。
被截查没保险开车 车上还搜出毒品
11月9日,雪曼·巴登检查“收入表”,发现被告没有支付车资后报警。
案情进一步显示,被告去年4月23日在文庆路开车被警方截查,结果被发现未满18岁,因此没有保险开车。此外,警方在他车上搜出毒品,事后证实是大麻混合物。被告也纠众伤人,以及偷窃朋友的银行提款卡后盗提存款。
控方指出,缓监报告认为被告不适合缓监,改造所报告建议让被告进入改造所。基于被告所犯的各种罪行,以及案件的严重性,还有被告毫无悔意,因此刑罚须具阻慑作用。不过,被告年纪轻,也须考虑改造因素,判入改造所是恰当刑罚。(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