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 pohlh@sph.com.sg
建筑与维修公司的经理安排客工住进四个过度拥挤和不安全的非法住所,并为客工申请准证时虚报客工的薪金,还威胁客工如不接受削减的薪金,将撤销准证,遣送他们回国。
来自印度、现为本地永久居民的纳鲁萨米(41岁),共面对68项在2013年至2014年间违反雇佣外国人法令的控状,包括雇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客工等,涉及客工共56人。
他前天被判坐牢34周。法官批准申请,准他下月17日服刑。人力部主控官钟元以被告罪行严重,罔顾客工的安全和性命,提供他们的住宿也糟糕无比。
他指出,客工到本地工作是要养家,须依靠被告,被告没给予应有的尊严,还剥削他们,不仅威胁撤销他们的准证、减薪,还将他们安置在拥挤的住所。
以商业用途的奥柏弯店屋来说,里头只有两个房间和两个厕所,42名客工全挤在里头,睡在房间、客厅和厕所外的走道。
更甚的是,店屋没有安全防火措施,前门一直锁上,只有后门可用。如遇火患,将没有逃生之路。
另一住所是丹戎加东的第二楼层店屋,它有三个房间和两个厕所。25名客工睡地上或双层床。
主控官说,该店屋也不安全,厨房竟毫无逻辑地被改装成冲凉处,而连接洗衣机的一个插座就靠近冲凉处,所幸无人伤亡。
另两个非法住所是实利基中心的公寓单位。其中一两房单位住了18人,另一五房单位住25人。
我国无法容忍这类重罪
因本案涉及多名客工,主控官促法庭严惩被告判予55周刑期,同时传达明确信息,让人知道我国无法容忍违反这类重罪。
被告是三家公司——Harri建筑与维修、Harri工程和Harri餐馆与餐饮供应的经理。他也教唆另两家公司——Harri Power电子工程和Harri建筑与冷气服务的女业主聘用非法客工。
综合案情,一些客工是电工,被告为一些电工向人力部申请到S准证时,虚称他们的月薪为2300元,以符合S准证的最低2200元薪金要求。
可是,公司只付这些客工900元的薪金。被告威胁客工如不接受,就撤销准证,送他们回家。客工因为借贷很多,才申请来新工作,不想丢失工作空手回家,只好答应。
另外,三名建筑客工和一名电工因为雇主没缴外劳税,工作准证在2014年9月间被撤销。被告虽然知情,却让他们天天到工地工作。
控方也指两名申请为机械技工的客工抵新时,只有当局发出的原则上批准信(In-Principle Approval),尚未获得S准证。
可是,被告却派他们到工地拉电线、敲墙、清理垃圾和油漆,每天从上午8时工作到晚上7时,每月仅一休息日。
客工福利组织外籍劳工中心(Migrant Workers’ Centre)主席杨木光前天发文说,中心对违例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感到欣慰。
他强调,中心接下来将继续扩大与执法单位和客工宿舍领域的合作,以提高客工及雇主对于宿舍环境达标的意识。
他说:“我们将与各阶层人士合作,对违例宿舍进行检查,以揪出不符合基本水平或环境恶劣的宿舍。我们也将和有关当局配合,向公众展示较好的客工宿舍,以让他人效仿。”
他表示,需要协助的客工或公众可拨打外籍劳工中心的24小时援助热线6536269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