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礼女生案底的男子,不知悔改又重犯,非礼10岁女孩后,隔天竟擅闯女孩家,前天判坐牢两年又三个月兼鞭打三下。
被告梁志伟(译音,32岁,营运执行员)承认去年10月31日晚上,在兀兰一带的组屋二楼楼梯,手戳10岁女孩的肋骨下方与腰部,非礼对方。
他也承认隔天到女孩家的窗外偷窥,见大门没上锁时溜进女孩家,使女孩受到惊吓。
被告于2013年在电梯里强行抱两名12岁和22岁女生,结果判坐牢三年兼鞭打三下。他当时称这两名女生很像他的网络女友,所以才对她们下手。
被告显然没从中吸取教训。根据本案案情,去年10月31日晚上约8时,女孩上楼梯准备回家时,注意到被告在楼梯下注视她。
被告随之追上女孩,在二楼走廊用双手戳女孩的肋骨下方和腰部,直到女孩走到住家单位门前。女孩对整件事感到不舒服,连忙进门,被告之后离开。
隔天11月1日约下午2时,被告又来到女孩家门外。女孩与12岁姐姐的房间靠走廊,姐姐发现被告慢慢从走廊外走过,边走边偷窥。
女孩认出窗外男子就是之前一晚非礼她的人,便告诉姐姐。两人感到害怕,于是跑到另一间房躲起来。
她们突然想起大门没上锁,走出房间查看,没料到被告已溜进屋里。这时,家中电话响起,被告突然从厨房跑出来,再跑出屋外。
控方指被告除了重犯,这次还锁定年纪更小的女孩为目标,罪行更重。他也特别记下女孩住址,擅自进入女孩家,显示他预谋行事。
控方促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两年和打鞭三下,说明法庭不能容忍被告的罪行。
被告以流利英语为自己求情说,他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电脑系后,曾任职策安保安机构。他因非礼罪坐牢,出狱后下决心改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还当义工。
他称没有预谋犯罪,而是这几年才知道自己患有恋童症、窥阴癖和异装癖。他已寻求精神科医生的协助,希望能获得治疗。
国家法院法官刘伟彬下判说,被告是大学毕业生,还曾在执法机构工作,已让他很惊讶,被告的非礼案底更让他吃惊。
他同情被告患精神病,但表明为了保护孩童,还是必须惩罚被告。他促被告好好接受治疗,不要再犯下这类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