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警曹长要女性朋友相陪 教唆她报假案称遭非礼 双双被罚款

警曹长放长假要人相陪,竟然叫一名女性朋友报假案,谎称遭人非礼,让她以此为借口不上班去陪他。

这名警曹长莫哈末纳芝(34岁)事发后已被停职。他昨天承认两项教唆提供假资料罪,法官判他最高罚款5000元。报假案的女子陈欣仪(26岁)则承认两项提供假资料罪,被判罚款2000元。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莫哈末纳芝是警务人员,他不明白被告“脑子在想什么”,以致自毁前程。他同意控方的说法,须判处被告最高罚款。

莫哈末纳芝在警队服务约13年,案发时在公共交通保安指挥处(TransCom)服务。陈欣仪当时是一名行政人员。

去年5月2日晚上,莫哈末纳芝和陈欣仪在朋友家聚会。隔天清晨6时,陈欣仪称必须在9时到公司报到。莫哈末纳芝于是开车先送她回家。

莫哈末纳芝在车上告诉陈欣仪,他放长假,要陈欣仪陪他。陈欣仪表示愿意,但说需要上班。

莫哈末纳芝提议她假装生病,看医生拿病假。

陈欣仪不同意,称自己在4月间有两个星期没去上班,也没给公司一个理由,公司已警告她。

莫哈末纳芝又提议她报假案,称遭非礼或被人掠夺财物,然后拿报案记录给上司看,如此一来就不用上班。陈欣仪决定谎称遭非礼。

莫哈末纳芝教她编造故事,称上班等候德士时遭一名身份不明的脚踏车骑士非礼胸部,还教她向警方提供假资料,例如骑士的样貌特征和穿着等。

陈欣仪担心警方查出,莫哈末纳芝却说自己在警队多年,叫陈欣仪信任他,不必想太多。过后,莫哈末纳芝还开车载陈欣仪去警局报案。

勿洛警署查案人员慕芝警曹叫陈欣仪到勿洛南路第21座组屋楼下等他,要为她录口供。莫哈末纳芝知道后拨电给慕芝,称自己是“受害人的朋友”,指陈欣仪惊吓过度,问是否能够过几天再录口供。

慕芝拒绝了,莫哈末纳芝只好载陈欣仪去该地点等慕芝。陈欣仪向慕芝提供假口供后,警方展开调查,派警员到案发地点巡逻,并且检查闭路电视画面等,但一无所获。

同月6日,慕芝从陈欣仪的上司得知她5月4日没上班,称被一名警员叫去协助调查,慕芝后来发现并无此事。

慕芝查出陈欣仪撒谎,揭发她报假案。陈欣仪供出她受莫哈末纳芝的唆使。(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