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靖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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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外汇交易员利用家人的名义开设交易户头,向任职的银行买卖美元赚取价差,不到一个月赚了总计37万元利润。昨天,他们分别被判入狱。
高庭法官施奇恩判庄健伟(48岁)和杜怀宽(51岁)分别坐牢15周和八周时说:“不能否认的是,他们严重违反对雇主的忠诚责任。他们受权用雇主的户头进行外汇交易,却滥用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因此,法官认为他们的罪责重,有必要遏制这类罪行,应该判他们监禁。然而,法官不接受控方称涉案银行名誉严重受损及案件对外汇市场有显著的影响。
首两人被控抵触
证券与期货法令
庄健伟和杜怀宽是首两名因进行欺诈外汇交易,被控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被告。两起案件并无关联。
控方在庄健伟和杜怀宽上个月认罪后,促法官判两人分别入狱六个月和三个月,他们的律师却认为罚款足以起惩戒作用。
庄健伟案发时在汇丰银行(HSBC)当高级交易员,杜怀宽则任职于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庄健伟于2006年使用妻子的名义在明富环球新加坡(MF Global Singapore)开设外汇交易户头。他在2009年11月利用这个户头,通过经纪向他任职的汇丰银行购入或脱售美元,进行外汇杠杆交易(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一般上,经纪会把庄健伟的订单放上电子交易系统,以便配对符合他出价的买家或卖家。系统中会标明市场当下的最高买价和最低卖价,也会随时更新这两个价位的变动,买卖双方须待完成交易后才会知道对方身份。
为了确保他能以私人户头跟汇丰银行交易,庄健伟指示经纪开出更高的买价或更低的卖价,这样一来,他就能确认哪笔订单来自他的私人户头,再利用银行交易员的身份操控汇丰银行户头,跟自己早前下的订单配对完成交易。
庄健伟以此完成7亿7800万美元(约11亿新元)的交易,从中赚取近23万元价差。
杜怀宽则利用兄弟和兄弟妻子的名义在明富环球新加坡开设交易户头,之后以类似手法买卖美元赚取油水。
他在2009年11月共完成总值2亿5700万美元(约3亿6500万新元)的交易,赚取总共约14万元。他已主动交还这笔钱。
法官在判刑时说,辩方律师说银行没有蒙受任何损失,只因为无法精准地计算损失的程度,这个论点站不住脚。虽无法确切计算银行的损失,可是能与两被告从中赚取的利润挂钩。
此外,法官说:“即使手法并非特别高明,这些利润是利用他们的职位,进行刻意和精心策划行动的结果,反映了严重缺乏诚实。”
另一方面,法官指出控方没有证据显示,两被告的罪行对市场造成任何明显的影响,以及市场对上述两家银行的信心减弱。
庄健伟和杜怀宽在案发隔年离开任职的银行。明富环球新加坡已在2011年申请清盘。(部分人名译音)